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管治及管理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宣布,政府將會成立專責小組,檢討香港電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使港台的公共廣播服務,更全面履行《香港電台約章》(《約章》)。

  商經局發言人說:「港台的管理和節目內容近期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審計署於二○一八年十月就港台的電視節目收視率和公眾認知率偏低、節目的表現評估、採購調查服務及聘任合約員工/服務提供者等提出多項重要建議,有關建議至今仍未全面落實。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亦就港台於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播出的《左右紅藍綠》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播出的《頭條新聞》,分別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及「警告」,促請港台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

  商經局認為港台須正視社會各界對其節目以至部門的管治和管理的關注,積極和正面跟進,並作出檢視,以確保全面恪守《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以及嚴格遵守通訊局的相關業務守則。成立專責小組將有助港台進行這些工作。」

  港台屬政府部門,根據《約章》第10至12段,其政策及內務事宜由商經局監察。專責小組會由一位資深首長級公務員領導,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負責,成員包括多個政府職系人員。

  專責小組的工作範圍有以下方面:
 
(一)檢視港台的行政管理,包括財務管制、人力資源管理和採購事宜,以確保其人力和資源調配能夠符合所有適用的政府規則和規例,並有效地按照《約章》第17至20段所列的工作範疇提供服務,並按需要提出改善;
(二)檢視港台執行《審計署署長第七十一號報告書》各項建議的進度,包括設立一個公開和客觀的機制訂定表現指標和基準,並藉此評定成效;及
(三)檢討港台的整體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執行方式,並參考其他公共廣播機構的最佳做法,以確保港台全面遵守《約章》和通訊局發布的節目標準業務守則。

  發言人說:「專責小組的檢討工作將由今年年中開始進行,預計年底完成。在完成檢討工作後,專責小組會向商經局提交報告。廣播處長會全力配合有關工作,提供所需協助。專責小組的成員不會參與任何港台節目製作或編輯決定。」
 
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