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向失業人士提供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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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啟明議員的提問(由陸頌雄議員代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有不少人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失業。為此,政府在現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稱綜援)下,設立資產限額經放寬的「援助失業人士特別計劃」,由本年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的六個月期間適用。近日,本人收到不少正申請綜援失業人士的求助個案。他們反映,有關申請程序繁複及資格嚴苛,而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部分人員對他們諸多為難和態度惡劣,甚至游說他們放棄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二個月,每月社署收到多少宗失業人士提出的綜援申請,以及當中有多少宗不符合原先的資產限額但符合經放寬的資產限額;

(二)社署審批失業人士綜援申請的程序,以及預計有關申請的宗數及何時完成審批所有申請;會否考慮加快審批程序,使失業人士可盡快得到援助;及

(三)社署現時處理綜援申請的人手編制為何;社署會否因應上述意見,檢討有關人員的工作量,以及考慮增加人手,以改善服務及提升審批失業人士綜援申請的效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提供一個安全網,幫助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及家庭應付生活上最基本的需要。綜援申請人均無須為計劃供款,但須通過經濟狀況調查,以確保公共資源用於有真正需要的人士。

  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病為香港帶來史無前例的挑戰,行政長官在二○二○年四月八日宣布第二輪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透過綜援系統提供具限時性的失業支援計劃,以期在此困難時刻為失業人士提供適時和基本的援助。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已於四月十八日批准有關撥款。社會福利署(社署)會暫時放寬健全人士(包括健全單身成人及家庭個案下的健全成人和兒童)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為期六個月。有關計劃會在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生效,即資產限額將於十二月一日起回復正常水平。此外,根據現行綜援安排,健全人士住戶的自住物業在首12個月寬限期內會獲豁免計算為資產。有關安排亦會適用於六個月失業支援計劃的申請人。

  《2019年施政報告》亦宣布了一系列改善綜援的措施,包括大幅增加租金津貼、將每月最高豁免計算入息限額由2,500元大幅增加至4,000元、加強就業支援服務、將多項補助金和特別津貼擴展至合資格非長者健全受助人等。政府已將有關建議提交財委會,並會在獲得批准後盡快實施。另外,政府每年都會根據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綜援金,以維持金額的購買力。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九年期間,綜援金額已按機制累計上調約百分之四十。政府今年已向財委會提出建議,將綜援金額由二○二○年二月一日起調高百分之三點六。一俟財委會批准,有關加幅會追溯至二月一日起生效。

  自2019冠狀病毒病在社區爆發,政府因應疫情的發展實施一系列的疫控措施,其中包括公務員特別工作安排及各項減少社交接觸的安排等。故此,社署社會保障辦事處於二○二○年二月上旬開始亦須限制面向公眾的服務安排,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儘管如此,社署一直實施特別措施,例如讓申請人使用各社會保障辦事處門外的表格投遞箱,或以郵寄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資料,以確保適時處理綜援的申請,及發放有關金額予合資格申請人和現有受助人。各社會保障辦事處亦繼續按實際需要安排與個別申請人會面,以積極處理其申請,而不會拖延。鑑於政府在四月二十八日宣布公共服務逐步回復正常,所有社署轄下辦事處已於五月四日起恢復向公眾開放。

  社署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的發展作適切的調整安排。我亦在此必須強調,社署一直致力服務有需要的市民,向市民提供各項社會福利服務。政府相信大部分領取失業綜援的人士都只是需要短暫支援,以渡過難關。在這個艱難時刻,社會應伸出援手,為有經濟需要的人士提供基本的支援。

  就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社署在過去一年(即由二○一九年五月至二○二○年四月)收到的失業綜援個案申請數目載於附件。六個月的失業支援計劃則會在二○二○年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生效。

(二)在一般情況下,如綜援申請人或其監護人/受委人能提供一切所需資料,申請手續可在四星期內完成。在社會保障辦事處因應疫情減少對外開放期間,社署透過上述特別措施,一如既往依時處理綜援申請。

(三)社署現時共有約1 300多名社會保障職系職員,分別在全港各社會保障辦事處負責處理及審批綜援和公共福利金(包括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的申請及個案。為應付近月及預期新增與綜援計劃有關的工作,社署已於二○二○年五月起採取雙管齊下的方法加強社會保障辦事處人手,包括作出臨時內部人手調配,安排額外職員分擔工作,並透過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聘請了70多名具經驗的退休社會保障職系職員協助處理及審批申請。



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