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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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書面答覆:

問題:

  二○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暫定於九月六日舉行。有已提交申請以登記為資訊科技功能界別(資訊科技界)選民的人士向本人反映,由於多個政府部門近月因疫情而實施特別上班安排並刪減若干公共服務,以致有關申請的處理進度緩慢。他們憂慮其申請未及在《正式選民登記冊》發表日期(法例規定不遲於七月二十五日)前完成處理,因而未能在是次選舉中投票。關於資訊科技界選民登記申請的處理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選民更改登記資料周期(即二○一九年六月三日至二○二○年四月二日)內,每月選舉登記主任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關於更改所屬功能界別為資訊科技界的申請,以及現時尚待處理的該等申請數目為何;

(二)在選民新登記周期(即二○一九年七月三日至二○二○年五月二日)內,每月選舉登記主任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新登記為資訊科技界選民的申請,以及現時尚待處理的該等申請數目為何;

(三)選舉事務處預計能否在《臨時選民登記冊》發表日期(法例規定不遲於六月一日)前完成處理所有資訊科技界選民登記申請;若否,估計有多少宗申請未及完成處理,以及在發表《臨時選民登記冊》後會否繼續處理該等申請;

(四)鑑於選舉事務處在接獲資訊科技界選民登記申請後,會去信要求他們提交學歷、專業資格及工作證明,選舉事務處給予他們多少時間提交相關文件;選舉事務處有否因應早前的特別上班安排,給予申請人充分時間提交文件,並適時知會他們處理申請的進度;選舉事務處有否措施確保《正式選民登記冊》發表前完成處理所有資訊科技界選民登記申請;及

(五)現時有多少名選舉事務處人員負責處理資訊科技界選民登記申請;選舉事務處有否計劃增聘人手以提升其處理選民登記申請的能力,確保不會有合資格選民因其選民登記申請未及處理而喪失在資訊科技界選舉中投票的資格;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莫乃光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二)及(三)就二○二○年選民登記周期而言,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選區)規例》(第541A章)第10A(12)條,以及《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立法會功能界別選民)(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規例》(第541B章)第26A(12)條,已登記選民更改登記資料的截止日期為二○二○年四月二日;新登記申請的截止日期為二○二○年五月二日。選舉事務處必須按照有關法定限期處理二○二○年選民登記周期所收到的更改登記資料申請及新登記申請,以期將有關登記資料及時反映於即將按《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32(1)條分別在二○二○年六月一日或之前發表的二○二○年臨時選民登記冊及在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或之前發表的二○二○年正式選民登記冊之內。選舉事務處正全力處理二○二○年選民登記周期更改選民登記資料及新登記截止日期前收到的申請。由於二○二○年臨時選民登記冊及正式選民登記冊尚未發表,選舉事務處現時未能提供二○二○年選民登記周期涉及更改所屬功能界別為資訊科技界的申請和新登記申請的相關數據。

(四)鑑於社會對資訊科技界的選民資格的關注,選舉事務處自二○一七年選民登記周期開始,就每宗欲登記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的新申請個案,發函要求申請人的相關訂明團體及申請人本人提供該申請人符合登記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資格的證明,例如申請人的相關學歷及/或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等。選舉事務處一般要求申請人在有關函件發出日期起計14天內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就臨近新登記截止日前收到的申請則改為五天,以便能盡快處理有關申請。除了函件,選舉事務處亦會以電話聯絡申請人。如申請人未能在指定限期前提交證明文件,選舉登記主任會根據相關法例,決定不進一步處理有關的申請,並發函通知申請人有關決定。

(五)現時為二○二○年選民登記周期工作的高峰時期,選舉事務處安排一支由128名公務員和大約570名合約員工組成的隊伍全力處理本周期的選民登記工作。



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