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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人士因非法營辦私營骨灰安置所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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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人士因非法營辦私營骨灰安置所,違反《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條例》),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三人各被處罰款八千元及留有案底。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表示,該署轄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骨灰所辦)人員早前發現一間位於紅磡馬來街的骨灰安置所懷疑在沒有根據《條例》取得牌照的情況下出租龕位。骨灰所辦人員遂對該處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並檢控有關營辦者。

  根據《條例》,除根據牌照行事外,任何人營辦、維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骨灰安置所即屬違法。若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二百萬元及監禁三年;或如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發言人說:「本署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非法營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市民不應向任何無牌私營骨灰安置所購買或租用龕位。市民如發現任何懷疑無牌經營私營骨灰安置所活動,應立即致電骨灰所辦熱線3142 2300舉報。」
 
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