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下的最新減少社交接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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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慮到本港過去數周就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及確診個案數字越趨穩定,以及加強在社區測試後未有驗出新增本地個案,政府會按張弛有度策略,放寬減少社交接觸措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藉在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最新指示: 

(一)容許浴室、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及卡拉OK場所恢復營業;

(二)容許在餐飲處所、派對房間及會址內,在符合就卡拉OK場所的適用指示的情況下,進行卡拉OK活動;

(三)容許會址任何正用於或營運作為派對房間的部分,在符合就派對房間的適用指示的情況下,恢復營業;及

(四)繼續實施其他規管餐飲業務、表列處所的措施。

  最新指示(指示摘要見附件)由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凌晨零時起生效,有效期為七天。

  發言人補充:「上述措施已平衡保障公共衞生、經濟影響及社會接受程度等因素,一方面維持部分減少社交接觸的措施,另一方面預留空間逐步恢復社交活動。」

  「政府會因應疫情的發展,不時檢討已實施的相關措施,以在考慮到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適當調節。」

  餐飲業務負責人及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規例》的法定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外,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