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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於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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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七十四號報告書》第二章「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公開聆訊的開場發言:
 
主席:

  謝謝主席。我歡迎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有關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的審計報告召開今日的聆訊,讓我們有機會就審計署的意見和建議作出回應。同時,我感謝審計署就港協暨奧委會的運作和管治事宜,以及民政事務局(民政局)在提供撥款和監察方面的工作,提出可予改善之處,並就相關事宜提出多項建議。我們接納審計署的建議,並已展開跟進工作。

  作為香港的地區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在推廣及發展體育運動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港協暨奧委會負責統籌及協調79個本地體育總會及團體的發展,並與體育總會共同籌組香港代表團參加國際大型綜合項目運動會。正如其他地區奧林匹克委員會一樣,港協暨奧委會屬完全自主的組織,遵行《奧林匹克憲章》及其《組織章程》獨立運作,不受來自政治、宗教或經濟等方面的干預。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奧林匹克憲章》有關體育運動在組織、管理、經營上的自主原則。

  一直以來,民政局與港協暨奧委會緊密合作,致力推動香港的體育發展;並向港協暨奧委會提供經常資助以支付其行政和活動項目開支,讓它履行地區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工作,並且推行其他項目,例如支援退役運動員就業及教育計劃、運動禁藥管制計劃,以及透過其關聯公司奧運大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奧運大樓,為47個體育總會及團體提供辦公空間和附屬設施。

  自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起,民政局提供予港協暨奧委會(包括管理公司在內)的經常資助一直維持在每年約二千萬元的水平。然而,港協暨奧委會的營運開支因通脹不斷上升,加上新項目的推出,例如自二○一五年十月起定期出版《奧訊》報道香港體壇的活動和介紹本地運動員,民政局提供的經常資助因此未能應付受資助項目的開支,以致港協暨奧委會出現運作赤字。

  為了進一步加強推動本港體育發展的工作以及考慮到港協暨奧委會的營運成本,政府決定由二○二○至二一年度起將港協暨奧委會的經常資助額大幅增加至四千萬元,主要用作加強港協暨奧委會的人手及應付營運開支的上升、優化及加強運動禁藥管制計劃、增加青年運動員出外訓練和交流的計劃等。隨着資助的增加,民政局會積極落實審計署的建議,進一步提升對港協暨奧委會和管理公司運用政府資助方面的監管,嚴格執行資助協議內的條款,包括密切監管它們在依時提交報告、未達標的績效指標等方面的情況並作出跟進;我們亦會按時向它們發放撥款,以維持其穩健營運資金狀況。此外,審計署建議將管理公司納入接受政府經常撥款的機構一覽表,我們會就建議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同時,我們正檢視並考慮修訂與管理公司所訂資助協議內容,包括延後有關管理公司提交帳目的限期以切合實際情況和訂明發款日期。上述兩項工作預計在本年六月內完成。

  審計報告的第二及第四部分闡述了港協暨奧委會的運作情況和管治事宜,包括選拔運動員參加國際綜合項目運動會的機制、處理會員事務、採購程序、委員會會議和出席率及申報潛在利益的機制等。我知道港協暨奧委會同意審計署的相關建議,並正作出適當的跟進工作。民政局會確保涉及的政府資助適當和有效地運用。我們會採納取審計署的建議,鼓勵港協暨奧委會落實廉政公署的《體育總會防貪錦囊》(《防貪錦囊》)中關於運動員遴選透明度、董事會的管治、誠信管治和會籍管理方面的最佳做法。我們亦會繼續與港協暨奧委會緊密合作,檢視奧運大樓的辦公空間需求,探討可行的紓解方法和盡快推展奧運大樓的重建工作。

  在管治方面,港協暨奧委會已於二○一七年三月按《公司條例》以公司形式註冊,有關安排有助提升其管理水平和運作的透明度。除此之外,民政局致力提升各體育總會的管治水平,因此將會從二○二○至二一年度開始,向港協暨奧委會撥備一筆為期五年、每年五百萬元的限時撥款,支持港協暨奧委會成立一個專責小組檢視各體育總會的運作及內部監管機制,包括制訂一套管治守則,檢視各體育總會的《組織章程》、董事局的組成及選舉機制、財政報告及審計機制、運動員遴選及上訴機制等。作為檢視工作其中一環,民政局會鼓勵及監督港協暨奧委會以身作則,採納《防貪錦囊》所載最佳做法。

  總括來說,我們會與港協暨奧委會充分合作,跟進審計署提出的建議,以提升港協暨奧委會和管理公司的運作以及對它們運用政府資助方面的監管。我們再次感謝審計署的意見和建議,讓我們能更仔細檢視港協暨奧委會的運作和運用政府資助的情況,對我們推動體育發展的工作有莫大裨益。

  以下時間,我和同事樂意回應各委員的提問和意見。謝謝主席。
 
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0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