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參與違法活動
**************
  警方留意到有人於網上號召市民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港島區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更有人刻意曲解《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中對於豁免羣組聚集的定義,意圖煽惑市民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譴責有關不負責任的行為。

  警方必須指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附表一,有關宗教活動中羣組聚集的豁免,前提是該活動的舉行地點是興建作或慣常用作崇拜地點的處所。因此,不是所有宗教活動均屬於《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所列明的豁免羣組。

  警方重申,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五年。此外,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下的「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罪」。

  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羣組聚集。警方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包括進行拘捕。
 
2020年5月24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9時1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