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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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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五月二十二日)晚上與一眾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會見傳媒的答問內容:
 
記者:你好,想問如果法例將來通過之後,其實會由誰執法?中央是否可以在香港設立機構執法拘捕香港人?由誰去監管這些執法人員是否真的按照法律執法?另外,如果有人干犯有關罪行,法律程序會在哪裏進行?包括審理方面,會在香港還是內地法院去審?人大通過法例之後還有甚麼程序,包括特區政府,還有甚麼工作要做?謝謝。
 
行政長官:多謝你一連串提問。正如今天在會議上的說明,這次從國家層面去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工作是「兩步走」。第一步先在這次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一個《決定》,所以今天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決定》的草案。這個《決定》的內容有七點,最重要的一點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去制定法律──我剛才亦引述過,制訂法律有一些基本的原則;第二步就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着剛才所說的基本原則和宗旨草擬法律,在草擬的過程中,亦會考慮或參考香港的具體情況。
 
  很多你剛才問到的細緻情況,今天未能夠一一解答,但有一點是重要的,在《決定》草案的第四點,就是回應你剛才所說的執行工作,是這樣說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所以作為特區政府,我們有責任去強化這個執行工作和機構──「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亦可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除了執法方面,你提到司法。在我今天下午發出的聲明中,亦很簡要地強調,這不會影響我們今天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它享有的裁決權和終審權。多謝。
   
記者:行政長官,你好。我想問關於今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全國人大,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相關機制,其實當中你認為國家為何會推行這個制度?以及這個對於香港的意義在哪裏?是否符合香港人的根本利益?第二個問題就是其實二十三條我們政府都已經在推行中,其實當中在短時間內很難繼續推行的情況下,這個制度出行是否可以填補這法律漏洞?以及未來特區政府怎樣能呼籲到香港市民的支持和更多的理解?謝謝。
 
行政長官:多謝你的提問,亦是一連串的問題,我由最後那部分答起。特區政府怎樣可以呼籲或者爭取市民支持?就是正本清源,我們這工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所以我剛才一開始說──這個信息亦是近年我們每一年在國家安全日都辦更多公眾教育和一些活動,就是希望每一位市民都明白──其實國家安全和他自己有切身的利益。如果市民希望能安居樂業,那個地方一定要安全,而安全的層次既有一個日常治安的所謂安全──外出要感覺到安全,不會有罪行發生;但更高層次是國家安全。如果國家受到衝擊、被人分裂,在這處便很難可以安居樂業。我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裏,亦當然希望透過傳媒能夠將國家安全和市民息息相關的信息廣泛傳播開去。

  至於這次中央為何要主動做,我在此強調──剛才我都用到「出手」這兩個字──這次中央是主動出手,亦主導這個工作,因為近月或者近年,我們看到更多的跡象是香港有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剛才我在開場白都提到一連串的事件,我們的保安局局長亦多次提醒大家,現在可能已經有些苗頭是有一些恐怖主義活動。我們亦看到在過去一年,很多外國的勢力,無論是政府或者是國會議員或一些壓力團體都不斷干預香港的事務,亦對我們施壓,在這個情況之下突顯了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是刻不容緩。

  但又很可惜,其實在「一國兩制」之下,中央對於特區非常信任,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要我們應該自行立法以禁止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很可惜經過二十多年,都沒辦法做成這件事。我作為現屆政府的首長、作為行政長官,我都不得不承認在可見的將來,我看不見香港可以很順利自行就第二十三條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行為和活動進行立法工作。立法工作不只是行政機關的責任,亦需要立法機關來配合,但我想大家,尤其是近日也看到,單單一條只是叫市民尊重國歌的《國歌法》都碰到那麼多的問題,至今日仍然可能有很多阻滯;而在今日的議會內,即使非建制派的議員不是佔過半數,但都已經可以令施政舉步維艱。在這大前提下,而這件事──維護國家安全──又有緊迫性和有重要性,我今日聽到的《說明》是說中央也是考量了不同方案,最終決定如我剛才說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然後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區公布實施,這就是整件事的背景。
   
  對於香港的根本利益是很大的。正如我所說,對於七百多萬的市民,我們將會有一個更穩妥的環境,可以在這裏工作和生活;對於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穩定是非常之重要;作為海內外的投資者,如果他覺得這個地方不安全、不穩定,有各種各樣的危害國家安全,或是造成一些恐怖襲擊的事件,恐怕對於他們投資的信心會大打折扣。所以,在這幾方面,我覺得對香港會帶來很根本的利益。多謝。
 
記者:你好,想問當林太知道中央有這個立法計劃時,有沒有去爭取過繼續由特區自行立法,有沒有叫中央三思?剛才林太都有提到會反映香港的具體情況,如果人大徵詢特區政府有關意見,特區政府會如何去反映民意,包括一些反對聲音,會否作一些公眾諮詢,然後如實向中央反映?之前政府曾經答應將法律納入附件三前會徵詢立法會,這次又會何時去做這個徵詢?還有,想問如何評估在人大立這個法例,即宣布會有此安排後,股市一天下跌了接近一千四百點,林太會如何評估這個舉動對於香港局勢和金融市場有何影響?
 
行政長官:金融市場是會有波動的,股市有升亦有跌,但最重要的是我們的制度。我們的制度非常穩健,亦可以承受這些短暫衝擊。
 
  至於你問到這次中央主導這個工作,我已經解釋過,他們考慮了香港近年的情況,這個考慮和我們的評估一致,即由去年六月到現在,我們看到暴力不斷升級,我們看到違法行為已經不只是普通一個城市的治安問題,亦出現了一些衝着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而來;亦看到很明顯有很多外國國會議員、壓力團體甚至個別政府,都是很高調地介入、干預香港事務。這些事中央看得到,我們也看得到,所以這個評估是一致的。至於你說我去爭取,我爭取就是希望香港有可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健全法律制度,還有我們可以有有效的執行機制。現在中央透過其主動工作循着這個目標去做,我們一定會配合這個工作,具體反映香港的情況,讓中央知道。畢竟是兩套不同的法制,我相信最終主要執法的都是我們香港的機關,所以我們要強化這些機關。在這個過程中,我深信中央一定會考慮香港的具體情況,在法律上作出一定的考慮。
   
  由於這是中央的立法工作,恐怕在香港不會有公開諮詢,但正如我們所說,我們要不斷去反映香港的具體情況。我們也不是閉門去看香港的情況,我們都會留意着社會大眾對於國家安全的關注、對於一些在執行上的考慮,亦會透過大家的報道,我們會聽得更多、看得更多這些關注,亦會一一包含在我們向中央反映的具體情況。
   
  今天很晚了,多謝大家今晚的出席,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37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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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排中)今日(五月二十二日)晚上與一眾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會見傳媒。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今日(五月二十二日)晚上與一眾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會見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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