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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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五月二十二日)晚上與一眾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
 
  國家安全是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地方的頭等大事,亦是市民安居樂業的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須履行的憲制責任,是特區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關乎全體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
   
  由於香港目前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而特區的行政和立法機關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特區政府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在今次會議上審議相關的決定(草案) (《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並將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布實施。這個《決定》針對的是四類活動或是行為,分別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各位市民,過去一年,香港出現了越來越明顯的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令很多香港人深感憂慮,令香港這個安全城市亮起了恐怖主義活動的警號。去年六月至今的「修例風波」所涉及的暴力不斷升級,警方先後破獲了多宗私藏槍械和本土製造爆炸品的案件,嚴重危害人身和社會安全。同期間,鼓吹香港「獨立」、「民主自決」的組織煽動示威人士,特別是一些青年人,他們公然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揮舞外國旗幟、高叫「港獨」口號、衝擊中央駐港機構,並策劃動員所謂「國際連線」、「國際支持」,大肆詆毀「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破壞中央和特區的關係,更公然乞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挑戰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權威,甚至實施制裁。這些行為已嚴重觸碰「一國」原則的重要底線,危害國家安全,令大部分關心熱愛香港的市民深惡痛絕,主動提出應早日啟動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工作,他們強烈認為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經是刻不容緩。
   
  但可惜的是,香港回歸祖國將近23年,特區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下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工作,因為種種原因並無寸進。這是令人十分失望的。鑑於目前的政治形勢,部分激進示威者採取的「攬炒」手段和議會內非建制派企圖癱瘓政府的行徑,再加上反對力量多年來把二十三條立法污名化,特區政府無論是行政機關或是立法機關將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這是香港社會不得不承認的現實。
   
  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在此時主動出手,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既有必要性,也有緊迫性。面對反對力量可能很快又會發動攻擊全國人大這個決定,或是作出一些誤導性的指控,我想在此指出,《決定》(草案)的《說明》清楚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制定有關法律的其中一項基本原則,就是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我引述《說明》的這一段是這樣說的:「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違法犯罪行為,是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絶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更好地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任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和執法,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各位市民,我們應該正面地看待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特區政府會積極反映香港特區的具體情況。我深信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第一,是不會影響「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在香港的實施,讓這個自回歸以來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能繼續得到充分實踐;第二,亦不會改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和法律制度,以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得到依法保護的利益;第三,立法的工作讓特區政府可以有效地依法防範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和組織恐怖主義破壞行為和活動,使香港成為更安全、更穩定的城市,這是有利加強本地或是海外的投資者在香港營商的信心;最後,這項工作亦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多謝大家。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