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支援海洋公園撥款方案建議會見傳媒答問內容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就支援海洋公園的撥款方案建議會見傳媒,以下是答問內容:
 
記者:海洋公園有甚麼債權人?市傳中銀是債權人之一,請問可否透露這方面?當初訂立債務的條件是甚麼?年期和年息是怎樣?有否與債權人磋商過債務重組或其他處理方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問題第一部分,)債權人是指公園萬一要清盤時,所有公園的欠債,這不單止包括銀行,亦包括任何與海洋公園在商業上有虧欠的單位,以及員工和很多供應商。
 
記者:海洋公園最大的債權人是否中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最大的債權人其實是政府。簡單來說,公園有兩項大的借貸,其中一項是由政府借出的,金額超過五十億元,另外一項是商業借貸,總共超過三十億元,我們已於(立法會)文件和會議上披露。我們不斷重複,我們不希望(海洋公園)清盤,目前進行的工作就正是要避免這情況,但萬一出現這情況,要償還的債務(和要付出的)一定超過一百億元。兩筆貸款已超過八十億元,還有遣散費和其他方面的費用。我亦已於會議上披露過,我們初步估算(海洋公園清盤所涉及的費用)是超過一百億元。
 
記者:我主要有兩條問題。第一,剛剛你提到會減去撥款申請中的一千三百萬元,你有多大信心議員會支持並通過撥款?第二是有關放寬條例,《海洋公園公司條例》提到海洋公園不可以集資上市,若條例獲放寬後,海洋公園的營運模式是否可以加入商業元素?你預期要多久才有成效,海洋公園才能自負盈虧,以及有沒有信心不用再向政府借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第一,海洋公園從來都不是靠政府撥款,它過往都是主要依靠借貸,當然有部分借貸是來自政府,但政府會收取利息。我們都希望海洋公園在是次重整後不但可以自負盈虧,也有正面的發展。這調整是必須的,所以在審視的過程中,我們會leave no stone unturned,即想盡各方各面的辦法。剛才我列舉在五個方面,包括財政收入、營運方式、土地運用和法例框架等,都要有所轉變。我不會排除任何一項,但當然,任何的調整,無論是在法律上或營運上,都必須符合我剛才提到的定位和方向。若覺得有需要修改法例,例如在未來確實有需要容許海洋公園集資,我們便會修改法例,這會視乎確實的需要。在現階段,若法例不作任何的修改,海洋公園沿用原有的營運模式,它或許在景況好的時候較能容易渡過,但當踏入困難的時候,尤其現時這前所未有的困境時,它便會出現現時這種情況。這亦部分回應了議員的擔憂,即海洋公園是否要不斷靠政府的注資,因此我們才需要剛才提及的三大方向、五大重點改革來應對。我清楚說明這些事實,亦坦率地向議員分析現時的情況。我相信他們只要了解整個情況,便可更容易作出投票。

記者:首先想問關於機動遊戲的部分,現時是否有具體計劃怎樣作出調整或縮小規模?有哪些機動遊戲可能會被取消或拆除?沒有了這些機動遊戲又會否減低集資的吸引力?承接上述的問題,海洋公園如果變成一個保育基地或動物園,是否可以確保其賺錢能力?長遠來說,政府是否有需要如現時一樣,每年撥款給海洋公園,變相由政府「埋單」?最後,今次政府是否有充足信心可爭取到立法會的撥款?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剛才所提及的幾個方向當中有需要作一些調整。不論是要加碼或鞏固(的項目),都需要加入新元素,例如在保育和教育方面,海洋公園一直做得很好,但它亦不能故步自封,亦要不斷更新和優化,但由於這是它固有的優勢,加上已取得社會上廣泛和不同界別的認同,我們較有信心這方面,是值得繼續投資的。
 
  在機動遊戲方面,我們不是完全反對,或是要將所有機動遊戲拆除,而是要在這方面再作投資的時候,相對於香港附近周邊地區相類似的主題公園,它的競爭力是怎樣?是否能更具吸引力?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當然值得投資;但若答案是否定的,我們會否作出調整?調整時需要考慮甚麼因素,是增加新遊戲還是拆除舊遊戲,當中其實可以調整。如果海洋公園有任何具吸引力的歷奇式遊戲,能夠與大家都接受的海洋公園定位相符合,這可能會增加其吸引力。但若(遊戲)只是重複或與其他地方差不多,自然欠缺吸引力。我們需要考慮這些因素才能審視。
 
  明顯地,在我與不同黨派的傾談中,有兩個比較清楚的共識:一方面大家都十分希望海洋公園可加強和鞏固其保育和教育的工作,這亦是海洋公園成功的地方,香港人引以為傲的地方,但當然這本身亦可加入更多元素;另一方面,很多議員擔心機動遊戲設備開始老化,涉及的維修和保養成本不低,他們的擔心亦可以理解。因此我剛才提出兩個方向性的條件,同時需要開發新的元素,這是綜合不同界別(的意見),大家的出發點都是為海洋公園的前景提出正面和具建設性的意見。我相信我們將來還有很多機會就(海洋公園的)定位繼續作出諮詢,海洋公園亦會就自己的服務對象作進一步研究,循着剛才所說的方向做。
 
記者:想問問海洋公園於二○一六年度曾經有兩筆商業借貸,分別是二十六億元及六億元左右,當時公園的營利其實已開始下跌,又沒有抵押品,有議員就質疑銀行為何仍會借貸予海洋公園,以及政府和銀行之間是否有隱藏的包底協議?第二,局長曾在立法會上提到海洋公園只剩下「撥款」及「倒閉」兩個選擇,沒有Plan C,但今日卻公布了Plan C,想問問該五十四億元還有沒有壓縮的空間,會不會再有Plan D?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剛才的問題是政府在(海洋公園)借貸上扮演的角色,政府如要就其所成立的法定機構作任何借貸上的承擔時必須公開透明,如有需要(作出承擔)時,必須由財委會通過,所以這是清楚易見的,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海洋公園現時要償還的該筆商業借貸中,政府並沒有作任何承擔,這方面一定要說清楚,我不希望議員因為誤解或誤傳而對海洋公園、借貸方或政府有不公平的評論。
 
  現時這計劃其實與一月份的計劃有一個分別,我不會以Plan A、Plan B來形容,因為這三個月以來確實出現了翻天覆地的改變。一月時原有的假設是海洋公園能透過撥款再投資以獲得收入,繼續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營運,但這三個月以來情況確實改變了,我剛才回答另一條英文問題時亦說過,這(計劃的)改變不但是銀碼上的改變,也是在用途上的改變,它要應付一個截然不同的環境。如果我們不能獲得這筆撥款,海洋公園將會面臨清盤的危險,因為大家也知道,如果一間機構在現金流上出現問題時,要如何支付員工薪金呢?其日常運作,別說園內的維修保養,就連所有動物的飼養和維持都是問題,更遑論要償還所有債務,因此(海洋公園的情況)是千真萬確和迫切的。當然,在香港面對如此巨大挑戰的時候,沒有人願意多花一分沒必要花的錢。我聽取了議員的意見,在現有的撥款計劃內,能夠減省和避免的款項我們都會盡力做,例如大家十分關心的商業借貸,雖然這是由海洋公園直接與銀行商討,但我們在提交撥款申請時亦作出了保證,在商業談判中若有任何一分錢可以節省的,都會撥歸庫房,但我們亦必須作出準備,否則若因為不能履行一些債務償還,而造成不能逆轉的清盤,這對海洋公園和香港均不是最好的做法。另外,我們是一邊申請撥款,一邊開始思考重新定位,有些工作已經開始了;我們亦在內部與相關部門,例如發展局、規劃署等,商討與其有關的工作是否可以開始先做。若我們能以現有的資源作調配,或可減少議員通過撥款的壓力。我們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多做一步。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