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支援海洋公園撥款方案建議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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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想和大家分享的信息是,就海洋公園向財委會(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撥款申請,鑑於在上星期五及本星期二舉行的兩次(財委會)會議中所吸納的意見,我們向財委會提交了修訂及補充文件。有關(撥款)申請有兩個重要的目的:第一是如何在最短時間,尤其在五月份內,能夠獲得財委會的撥款批准,讓海洋公園可免於在六月份倒閉,因此這筆款項是有需要的,我們亦已在原有的文件中詳盡解釋為何需要該筆撥款。與此同時,在渡過免於倒閉的一關之後,海洋公園確實要進行重新定位,要審視將來的發展和經營模式。就此,我們一方面要爭取時間,另一方面要吸取很多不同的意見。現時我們確實未必能有一個百分百清楚的藍圖,但過往所做的工作,包括今年年初我們向財委會提交的策略性定位文件,或在最近兩次會議,加上我們走訪了不同團體、界別和政黨,得到很多有用的意見。正如議員在會議上所表達,大家關注的除了是協助海洋公園渡過這經濟難關外,亦希望政府在公園將來的定位上有較清晰的方向,讓他們較有信心在拯救海洋公園免於倒閉後,公園可以有生機和轉機。
經過這兩星期與園方商談後,在申請撥款的同時,我覺得在海洋公園的(發展)方向上,有幾個重點值得在此向公眾及立法會闡明,這些亦是園方所同意的做法。第一,我們最大的共識是,已成立四十多年的海洋公園,在教育及保育方面的工作十分出色,獲廣泛認同的聲譽。這是海洋公園最大的資本,是一個有形與無形的資本。因此,在海洋公園未來的重新定位中,政府將更加確立、鞏固和利用海洋公園在教育和保育上的優勢。(海洋公園)未來的發展既要保留這個優質條件,亦要善加利用,使將來的發展方向能夠突出海洋公園在這方面長遠和持續的優勢,這是第一點。
第二,海洋公園在過去十多年以主題式、樂園式和機動遊戲作招徠,我們就這方面聽到不少意見,包括一些政黨的意見,認為海洋公園在未來必須審視這方面的定位,在這方面不是擴張,反而是要調整。我們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闡明,會研究如何讓海洋公園脫離傳統主題公園的發展模式。舉例說,公園現時配置很多機動遊戲,涉及大量的興建資金和沉重的維修負擔;加上周邊地區不少相類似的主題公園已投入很多資本興建相類似的設施,因此,海洋公園可研究考慮如何調整,甚至縮減在這方面的投資,從而減省一些不符合效益的設備和相關開支,將資源回歸保育和教育工作。即使(海洋公園)有需要保留或發展這一類歷奇式的景點,亦應與剛才所說的(保育和教育)主題相關,或配合海洋公園固有的自然景觀、依山傍海的優良條件。總括來說,海洋公園在主題樂園式或機動遊戲的方向上可能要作出調整。
第三,海洋公園另外亦有發展潛力,這一點在我們早期做定位策略時已有提出,而在檢討時亦有很多人提出並有共識,就是如何令現時到海洋公園作短暫逗留參觀的人,讓他們逗留較長時間,不單止令他們花費(在海洋公園)的時間多些,亦要願意消費,(令海洋公園)成為消閒度假的地方。在這方面,我們發現海洋公園連同園外兩家酒店,以及希望在今年內建成並在及後開放的水上樂園,可作消閒度假式的發展。這亦可充分利用海洋公園本身的地理環境。剛才提及依山傍水的海岸線和非常優美的環境,加上連接其他周邊地區,無論是自然景觀、人文歷史、傳統文化的景點,可增加和擴展入場人士的消閒活動。所以除了園內的發展,即海洋公園本身的地方外,如何利用公園附近的地方,例如深灣一帶的(深灣)遊艇會、現在暫時停業的珍寶海鮮舫、整個香港仔避風塘、傳統漁村,以至另一邊香港最知名的數個港灣——深水灣、淺水灣和赤柱等,與地區發展結合。
這三個方面是我們原先計劃中和聽取很多議員的意見後,以及在繼續開展重新定位工作時,得到廣泛共識,並值得深入研究的地方。我們會就這重新定位的構思,進一步檢視和調整海洋公園的營運模式、職能和法律框架,使其營運能更有彈性,並會以此模式,採取開源節流的方法,一方面避免財政負擔的加大,以及避免它要長期不斷依賴政府撥款;另一方面為其注入新經濟動力,使它可以在其固有(優勢)或新定位方向繼續其工作。
簡單來說,若要朝這數個方向,至少要在五方面進行額外工作。
第一是要審視其財政資金的來源,因為如單靠門票收入,或單靠借貸得來的資金,似乎對其有很多局限,因此我們會對海洋公園本身的資金、財務安排作出審視,按照剛才所提及的定位和發展策略來進行。
第二是營運模式,現時海洋公園公司的營運模式是採取全個公園一致性直接管理,一張門票可玩八十多九十個活動(遊戲項目),但這經營模式日後可否按我剛才所說的方向,例如與周邊地區合作,作園內園外的發展模式,其實它有空間和彈性,營運未必要全部自己做,有沒有地方可以外判形式與其他人合作,有沒有空間舉辦一些個別獨立的活動而可分開收費,以紓緩門票壓力。這些都是在營運模式上因應剛才所說的定位可以繼續探討的。
第三是法律框架。無論我剛才所說的資金來源或營運模式,都受制於現時《海洋公園公司條例》賦予公園的權責,但如要達到我剛才提出的改變,條例上可能要作出修訂,亦包括有否其他方式令其財務安排、集資、發展等方面有更大彈性。
第四是土地運用。雖然現時海洋公園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所有土地用途均有局限性,只可用於非牟利海洋館及公園及其他輔助用途,即是清楚指明只可用於這些方面。如果隨着在營運、資金或其他發展上有改變,在土地運用,以至在城市規劃上要作出甚麼改變,我們會透過跨部門聯絡進行這工作。
最後是地區發展,要與南區,以至全港其他旅遊景點互相合作,這有助海洋公園擴展其服務和合作模式,因為南區,尤其是黃竹坑是一個轉變中的社區,由以往的工廠區變成一個較為新興的地方,甚至有一些辦公室和創意產業(的公司),區內亦有很多本地旅遊的條件,如何合作是我們另一個重點發展的方向。
整體而言,這三大重訂的發展定位,以及五個調整、更新發展模式的改變都是我們爭取立法會撥款的同時要開展的工作。我們會一方面遊說政黨支持,另一方面跨部門一起進行工作,後者的工作已開始。
我們亦聽到有議員提及,在現時財政緊絀的情況下要動用這麼大的資本,政府可否減省原有計劃中約一千三百萬元成立檢討小組,透過跨部門,以及與政府以外人士合作做這工作。我們與其他部門商量時發覺可以利用現有方法,調撥現有資源來做,所以我們會建議在立法會文件剔除這一千三百萬元的撥款要求,讓大家可免卻這方面的擔憂。
這就是我們明天在財委會會議上提交的改變(計劃),我們仍希望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在本月獲得撥款,免卻公園面對要關閉的危機,亦希望能保住二千個工作崗位,很多員工的飯碗,以及海洋公園來之不易的成績,並希望能保護七千五百隻非常珍貴的動物,現時因為種種不明朗的因素和擔憂令牠們處於命懸一線的危機。這些就是我們希望藉此機會向大家作補充和交代的工作。
完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42分
香港時間21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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