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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塘混凝土廠房再次違反牌照條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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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位於油塘東源街屬於「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混凝土廠房,因再次未有遵從牌照的規定運作,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2,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人員去年九月進行突擊巡查,發現該廠房外有大量帶有沉澱物的污水積聚,影響周邊環境。經現場詳細調查及蒐證後,確認污水自混凝土廠內的車輛清洗設施流出,違反指明工序牌照的規定,遂向涉案的「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出檢控。

  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牌照規定,混凝土廠必須加強清洗混凝土車避免塵埃飛揚,以及不可有帶沉澱物的污水由廠內車輛清洗設施流出廠房外。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混凝土製造業界必須嚴格遵守牌照的規定,妥善管理及操作混凝土工序,並採取最佳可行的緩解措施,以免污染環境及影響周邊居民。

  凡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牌照規定,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再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