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下的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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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琼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2019冠狀病毒病重創本港經濟和民生。一項由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於本年四月進行的調查的結果顯示,64.9%受訪者表示受疫情影響收入減少,以及67.5%受訪者擔心自己或家人失業。雖然政府早前已在防疫抗疫基金(基金)下推出兩輪紓困措施,但仍有多個行業的經營者及從業員表示未有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系統下實施的失業支援計劃被批評指申請資格嚴苛及手續繁複,政府會否放寬申請資格:申請人只須提供失業證明而無須通過資產審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盡快推出新一輪紓困措施,向65歲以上僱員、長期散工及沒有作出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自僱人士發放津貼;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向給予其租戶減租的商鋪業主提供稅務優惠,以鼓勵業主減收租金;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設立基金專門網站以優化資訊發放的安排,以及加強有關的宣傳工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香港目前並沒有相關系統/制度,以便快速發放失業援助金。這些系統/制度包括(1)即收即付的稅務系統;(2)有供款的社會保險制度;或(3)中央公積金制度。如要建立相關系統/制度會需時,不能解目前燃眉之急。作為權宜之計,政府會透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系統,提供具限時性(即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為期六個月)的失業支援計劃,暫時將健全申請者資產上限倍增,亦會根據既定安排,豁免健全人士住戶的自住物業計算為資產,為最有需要的失業人士提供即時經濟援助。此外,僱員如符合《僱傭條例》所訂定的條件,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在僱員再培訓局的「特別・愛增值」計劃中,合資格的失業或就業不足學員現時在受訓期間每月最高可獲4,000元津貼,津貼額預計在完成法例修訂工作後可於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調整為5,800元。

(二)政府於五月十二日公布了調整「保就業」計劃的細節,包括把計劃涵蓋範圍擴闊至約六萬名65歲或以上,僱主有為他們作自願性強積金供款的僱員,讓僱主可以為他們申領工資補貼,以鼓勵僱主保留較年長的僱員。

  除「保就業」計劃涵蓋的約六萬名65歲或以上僱員,連同政府在兩輪「防疫抗疫基金」下,已推出及將會推出涵蓋客運(即的士、紅色小巴、綠色小巴及本地渡輪)、洗衣業、餐飲及建造業的各項行業計劃合共約四萬名65歲或以上僱員,以及約一萬名65歲或以上受聘於政府外判合約而其工資不會受疫情影響的僱員,上述各項措施共涵蓋超過11萬65歲或以上的僱員。

(三)為紓緩2019冠狀病毒病對各行各業帶來的打擊,政府已為租用政府物業的合資格商戶或機構提供租金寬免。在今年四月至九月期間,合資格租戶的租金寬免會由早前的50%提高至75%,而適用範圍亦已擴大以涵蓋更多行業。至於因應政府實施抗疫措施而須全面停業的租戶,在停業期間可獲全額租金寬免。政府鼓勵公共機構跟隨上述做法,並呼籲私人市場業主向其租戶提供租金寬免,共渡時艱。

  差餉物業估價署最新的租金指數顯示,今年三月私人零售業樓宇租金與去年同期相比,下跌約7%,可見市場租金已呈下行趨勢,在這情況下以公帑提供稅務優惠,鼓勵業主減收租金,並非可取的做法。而且稅務優惠必須透過修訂《稅務條例》方可實施,未能在短期內紓緩企業的租金壓力。

(四)政府於二月將衞生防護中心的防疫專題網頁更新,加強資訊發放。更新後的「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集合了各相關政府部門的信息,「一站式」向市民提供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資訊、衞生教育,以及疫情數字、各政策局和部門的應對措施和澄清等。

  專題網站的「重要資訊」欄目加設了「防疫抗疫基金」專頁,詳列各項措施的負責政策局和執行部門/機構,並上載「支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的個人及企業的一系列措施」小冊子,方便市民瀏覽各項措施的資訊。基金專頁不時更新,上載相關新聞稿及執行部門/機構網頁資料。

  「保就業」計劃的網站(www.ess.gov.hk)在五月十九日起運作,提供計劃的詳細資料。

  政府並繼續透過發放新聞稿,以及在網上及社交媒體提供「防疫抗疫基金」資訊。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