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題:公共財政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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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關於公共財政的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財政儲備訂立最低水平要求;如有,詳情及理據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就外匯基金的累計盈餘設定下限;如有,詳情及理據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估算未來15年出現結構性財政赤字的可能性;如有,詳情為何,包括所依據的政府收入增長率、公共開支增長率,以及名義及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增長率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自一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以來,政府的財政儲備維持在相當於13至28個月政府開支的水平。每年在制訂預算案時,政府都會檢視收入、開支及財政儲備的水平,同時考慮社會當前和長遠的需要,作出適當的平衡,擬定相應的措施和財政安排。充裕的財政儲備,讓政府有能力在經濟逆境下推出合適的措施紓解民困。由於經濟及社會不斷發展,財政的需要也會有所不同,不宜就儲備的水平訂定硬性指標。根據二○二○至二一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附錄中的中期預測,截至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預測期內,政府的財政儲備將維持在相當於政府開支的15個月或以上的水平。
 
(二)外匯基金根據《外匯基金條例》設立及管理。除個別項目有規定外(例如從外匯基金轉撥款項),有關條例並沒有就外匯基金的累計盈餘設定上限或下限。
 
(三)《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政府一直致力確保開支增長率在一段期間內與經濟增長率相適應。根據中期預測,由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起的四個財政年度,每年赤字平均大約140億元,相對於政府每年逾七千億元的總開支,屬於大體上收支平衡。至於制定中期預測所用的假設與財政預算準則,可參考《政府財政預算案》的附錄A。



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