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支援海洋公園新撥款方案建議會見傳媒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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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五月十一日)就支援海洋公園的新撥款方案建議會見傳媒,以下是答問內容:
 
記者:剛才你提及計劃削減了一半撥款,當中有三十億元用作償還貸款,可否再具體說明餘下的撥款在應付營運開支方面會如何分布?政府有沒有要求海洋公園如何運用撥款?第二,如果有些計劃需要重新審視的話,原先七個園區的建設是否等如要擱置?如是的話,是否要無限期擱置,還是待海洋公園的財務狀況回復穩定,甚至是OK了,才可以重啟?另外,如果星期五已要將方案交到財委會審議的話,政府和海洋公園有多大信心撥款會獲得通過?如最終不獲通過,會否有其他後備方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或許我在整體上作一下解釋,稍後海洋公園方面若有補充的話,他們可以再交代。第一,現在提交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建議跟今年一月的建議於本質上截然不同,因為在一月時,我們說的是透過一筆過的撥款,讓海洋公園立即開展重新發展的計劃,所以當中有各項具體的措施。但正如我剛才在開場發言中所說,過往這三個月裏,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改變了,就是海洋公園沒有條件今日立即作重新發展,因為疫情令公園三個月以來都是零收入、零入場,而且在可見的將來,即至今年年底,就算公園重開,基本上其收入和營運情況亦會跟以往截然不同。換句話說,公園目前要面對的挑戰是如何在現時的環境下營運下去,而剛才主席已說過,現時他們可以應用的營運資金,在六月便會枯竭,即是說如果我們在這時候不採取任何措施幫助海洋公園作救亡的話,答案只得一個,就是海洋公園要關門、倒閉,對員工帶來影響等,所以這是逼在眉睫的。因此,我們目前提交到立法會的撥款(方案),目的只有兩個,正如我剛才所說,一是讓公園於未來一年捱過困難時期,同時將必須要償還的商業貸款償還,不然的話,若果商業貸款未能如期償還,可能會引發一連串商業上的債務,或許(公園)會被要求清盤。這次撥款跟上次不是銀碼上的差別,而是本質上不同,這一次要做的是救亡。
 
  你第二個問題是上次(方案)所提及的計劃是否適用,我剛才已簡單說過,如有計劃適合用於新定位方案上,我們當然不會浪費相關的工作,因為上次計劃內提出的建議,有部分是建基於海洋公園本身已有的優勢,例如海洋公園作為法定組織進行保育和教育的工作,這是它比其他主題公園與別不同的地方;又或是海洋公園本身具有的天然、營運、多年來建立品牌的優勢,它必須要利用這些優勢繼續發展,這些優勢無須改變,反而要更加用好。公園即使具備了這些計劃,但在面對大大不同的經營環境下,簡單來說,在未來兩、三年,遊客人數和組合等方面都會有所不同,因此它需要就這些方面重新檢視。我們亦認為這不單單是海洋公園的責任,政府亦應參與和幫助,因為在這樣的環境下,如果要確保海洋公園繼續營運,有沒有哪方面是現行的運作模式未能照顧?所以我們要做這方面的工夫。在我們提交予財務委員會的財務細項內,既包括了償還貸款的部分,如大約有三十億元是用作償還商業債務,亦有將償還政府債務的日期延遲,這是債務方面。(財務細項內)亦有主要的部分是撥款予海洋公園,讓它於這段時間繼續營運,無論公園重開與否,它亦要營運,如園內的設施、動物、保養等都必須要繼續做。若它能重開,當然它會有一定的收入,若不能重開,它仍然需要營運,這方面的(撥款)就是讓它繼續營運。而另一個小部分就是透過工作小組將來與不同部門和海洋公園的董事局訂定新計劃,這方面亦需於短期內即將展開。
 
記者:這筆五十多億元的撥款是撥款還是借貸?是否一筆過批出?有沒有條件?過往數月海洋公園的財務狀況十分嚴峻,可否交代如何嚴峻?虧蝕了多少?如果海洋公園獲得政府這筆注資,可以營運至何時?會否至年底就會用盡?因為在年初時局長說過,海洋公園需要一個新發展計劃,否則園內人流不會增加,現時該計劃沒有了,未來政府是否要每年向海洋公園注資?政府有沒有檢視這是否海洋公園管理層的問題,有沒有人需要負責或辭職?還有一個問題,現時海洋公園可能到六月底便會耗盡資金,但到五月中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是否逼立法會批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你提出了一籃子的問題。第一,這是一筆撥款。第二,有關撥款的用途,我剛才回答其他問題時已解釋過相關的兩個目的。第三,海洋公園現時面對的問題是要先解決財務上的情況,我們在一月一起到立法會時已說過,海洋公園的營運可能在年底前便會出現我們所擔憂的(財務)問題,但在一月二十日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會議後,沒多久疫情便開始了,海洋公園在年初二宣布關閉,因此其財務困難便提前發生,這是大家可計算出來的。至於有關營運方面等等的情況,海洋公園一方或於稍後有資料可提供。簡單而言,正如我回答剛才的問題一樣,無論海洋公園有沒有訪客入場,有些基本開支是必須的,例如園內動物的照顧、維修保養等。至於你最後的一個問題,海洋公園目前出現的情況,有部分是因為多年來的營運改變,例如遊客數字的改變;但亦有一個因素是無人能預計的,就是過往數個月以來的疫情令海洋公園要暫停開放。此外,我們觀乎全球的旅遊生態可能會跟以往完全不同,這是我們必須面對,不論是政府還是海洋公園,都要一起想辦法面對,我們願意一起承擔責任,使海洋公園將來在新環境下,透過撥款暫時過渡,並為前路作出準備。
 
記者:公園早前已有一些新的發展方案,水上樂園亦一直在興建中,原定二○一七年完工,但至今仍未落成,上次到立法會時你們提到暫時用了三十七億多元但仍未「封頂」,請問這計劃進展如何?這次的撥款有一部分是用作償還此項目的債務,請問預料水上樂園在未來一年能否開幕?如能開幕會否對你們的營運有幫助?例如假設一年後再申請撥款時不用申請那麼多,或是有一些新的發展優勢?第二,這新方案跟一月的方案比較,金額減少了一半,但內容減少更多,例如一百零四億元(應為一百零六億元)的方案包括發展計劃,是長遠的,至二○二七年後仍能發展下去;但現時的計劃是用五十四億元,卻只能延續一年的營運,如何說服巿民?會否覺得長貧難顧?一年後可能再需要撥款,究竟如何說服市民?另外,文件中提及有可能縮減人手方面的開支,會否涉及減人工?最後,文件中提及要是結業的話損失重大,萬一真的要結業,幾筆到期的商業貸款是否由政府「埋單」?政府是否要為清盤繳付一部分的款項?謝謝。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先讓鳴煒(海洋公園董事局副主席劉鳴煒)解說一下水上樂園和公園內的情況,我稍後再談兩個撥款方案的比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你剛剛提出的問題很好,兩個計劃的出發點是截然不同的。我們必須承認,原先的計劃在現今、經過疫情後,其實已經不可行,因為當中一些對原有經營環境的假設與現今情況已不同。但我想提出,海洋公園成立四十多年以來,作為一個法定組織,從未動用過政府撥款,這是第一次。它一向都是靠以往的捐款和貸款經營,而這些貸款亦包括來自政府的貸款,但目前它所面對的困難跟一月時很不同。在一月時,(公園)希望利用該筆撥款,於未來五至十年在營運上更新、投資和重新定位,能夠吸引(每年)七百萬的遊客入園,以支持營運。但在今天,這些條件在短期之內不會發生,因此我們必須重新審視。目前它面對的最大問題,是能否在六月繼續營運,因為在現金流方面出現了問題。
      
  我認為在與海洋公園處理未來的問題時有數個重要元素。第一,我仍然堅信香港人、香港社會,以至立法會議員都不想海洋公園因此倒閉,因為若不是這次疫情,它還有一些生機,正如我們早前設計發展策略內(有提及)。但我們不得不承認疫情對它有嚴峻影響,因為當一個營運機構失去了現金流時,(要經營下去)很困難。故此,正本歸源,我們要協助它解決現金流的問題,所以要為它減除債務壓力,避免清盤,是第一項必須做的工作。第二是要讓它能在這段時間繼續營運,好讓它在未來十二個月內進行(重新)定位。但我們都認為在制訂未來的定位時要思考得更闊、更長遠,要用甚麼方式來應對目前帶來的新挑戰。以往海洋公園主要是靠商業貸款及政府貸款維持營運,這樣的情況能否持續,都是需要審視的地方。我剛剛都提過包括財務上的安排、營運上的安排,現有的法定能力等等有否需要調整,這些都是我們未來會考慮的情況。
 
記者:萬一海洋公園被清盤,是否要由政府撥款還債?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這是一個假設性問題。若海洋公園一旦要清盤,它所有的債務,包括政府債務和商業債務都要償還。當然商業債務要作破產處理,但政府債務就可能要write off(註銷)、剔除等。但我們當然不希望這情況會出現,故此這一筆款項一方面是幫助它避免倒閉和清盤,另一方面讓它可以在這段時間,重新考慮種種因素後,(決定)如何繼續營運和發展。謝謝。
 
記者:有數個問題。首先想問,海洋公園的營運早在疫情開始前已開始走下坡,既然要重新定位,局方有沒有考慮趁此機會更換管理層,重新再來?第二,剛才局長亦提過五十四億元是公園的第一次撥款,未來經營環境未見明朗的情況下,撥款會否變成常規?另外,想問一個數字,政府向海洋公園的貸款目前有多少?還有一個問題,現在疫情稍為好轉,海洋公園稍後可能會重開,海洋公園方面有沒有初步計劃,在目前沒有海外遊客訪港的情形下,如何吸引香港人到訪海洋公園?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債務方面,我們上次到立法會時亦交代過,海洋公園的貸款大約有五十多億元是由政府借出,用作發展大樹灣(水上樂園),另外亦有三十多億元的商業借貸,兩筆貸款合共八十多億元,連同利息上的開支,我們上次已交代過這情況。
 
  就你第一個問題,撥款會否成為常態,當然我們不希望這會出現,而過往海洋公園也採用其他經營模式。四十多年以來,它一直可以營運,但確實在過去的半年內,有一個因素加速了我們短時間內需要轉向幫助公園救亡,疫情令公園要在為期不短的時間暫停服務,而且將來其入場的訪客亦會跟以前有較大的差別,這是事實。
      
  至於公園的管理、政府的參與等,我們一定會檢視。政府亦會在未來的工作上參與更多。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向前看時,若經營環境完全不同,海洋公園的定位需要更大的彈性時,政府可能要審視更多不同的情況,因此,我們必須為公園多思考(發展)方向。不單是公園本身的地方,公園以外的地方有否具備其他發展條件?它作為旅遊及教育的項目能否充分利用公園內外(的設施)?又或是現時法律有很多框架上的限制,譬如現時其營運模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律上的框架,這些有沒有需要改變?這些都是我們要思考的方向。
 
記者:是否有機會要想想更改管理層?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想任何一個機構都必然會審視其管理層,我相信海洋公園的董事局和管理層都會這樣做。
 
記者:水上樂園得到今次的救亡撥款後,是否便可以如期落成?早前工程已多次因不同原因而延期,建築費要增加。如果撥款未能於星期五獲得通過,(海洋公園)是否需要停業或清盤?有沒有一個獲得款項的最後限期?第二,上星期海洋公園提及可在政府放寬限聚令後及情況許可下重開,現時已經連續二十多天沒有(新型肺炎)本地確診個案,海洋公園有沒有機會於本月重開?第三條問題是剛才有記者亦問到,政府一直強調要保就業,撥款計劃的文件其中一點指出海洋公園會着手縮減員工開支,但又會維持員工人數,這是否意味員工要減薪?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讓我回答有關海洋公園重開的問題,有兩位記者朋友均問及。當然,這有部分是海洋公園的決定,但我想作為商經局,尤其在旅遊方面,海洋公園是一個重要的旅遊景點,我們會循兩個方向去做。一方面,若香港情況繼續轉好,政府希望許多經濟作業,以及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活動能及早開展,這要視乎整體情況,若其他情況許可,包括海洋公園在內的景點亦可以重開。另一方面,現時有個別行業若能採取適當措施,把防疫抗疫工作或公眾衞生方面做得安心,我們或許可以考慮一些豁免,例如我們讓戲院重開,他們需要採取一些措施,以確保進入戲院的人數有一定限制,或有很多積極的措施實行。整個公園的空間很大,有多少措施能一方面讓訪客重新入場,另一方面亦能確保公眾衞生,這些都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因素。上星期我聽到海洋公園招待記者時已解釋過相關工作,這些都是我們考慮的因素。同時亦會從兩方面考慮,究竟香港在疫情得以紓緩的情況下,各方面是否能重開?而這時間表又會否太快呢?這兩方面政府均願意考慮,我們會繼續審視情況。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