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四題:紓緩燃料費開支帶來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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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令燃油需求下降,國際原油價格自本年初持續下跌,至四月中已從去年高位下跌六成以上,並創18年來的新低。然而,同期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格僅回落了約一至兩成。有市民質疑,上述情況反映本地油價「加快減慢」及「加多減少」的現象一直未變。關於紓緩燃料費開支為運輸業界及市民帶來的經濟壓力,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12個月,每月(i)國際原油、(ii)進口成品油及(iii)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的平均價格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二)有何新措施監察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並促使油公司因應國際及進口油價回落,適時及適度地調低有關價格;
(三)鑑於政府及油公司均表示,除了成品油進口價外,釐定本地油價的其他成本組成部分還包括政府稅項,以及地價、僱員薪酬、本地運費、市場推廣費用及油庫運作費用等營運成本,政府有否從油公司蒐集有關數據及分析該等成本組成部分所佔比重;如有,能否以適當方式公開有關資料,以增加本地油價的透明度,以供全民監察;如沒有,原因為何,以及會否展開蒐集數據的工作;
(四)鑑於政府透過首輪紓困措施中的燃料補貼計劃,向多種公共交通服務提供燃料補貼,該計劃的推行進度,以及至今發放了多少補貼;及
(五)會否考慮把燃料補貼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惠及其他職業司機(例如貨車)及私家車車主;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謝偉銓議員的提問,環境局和運輸及房屋局的綜合回覆如下:
(一)過去12個月,每月(i)國際原油、(ii)進口成品油及(iii)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的平均價格分別如下:
國際原油 平均價格 (註一) (港元/公升) |
平均進口價 (註二) (港元/公升) |
平均零售價 (港元/公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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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鉛汽油 | 歐盟V期柴油 | 無鉛汽油(註三) |
歐盟V期柴油 | ||
二○一九年 | |||||
五月 | 3.44 | 4.30 | 4.24 | 17.36 | 14.37 |
六月 | 3.10 | 3.94 | 3.84 | 17.15 | 14.20 |
七月 | 3.16 | 4.10 | 3.92 | 17.34 | 14.40 |
八月 | 2.92 | 4.00 | 3.87 | 17.32 | 14.38 |
九月 | 3.08 | 4.21 | 3.99 | 17.52 | 14.56 |
十月 | 2.92 | 4.41 | 3.98 | 17.83 | 14.61 |
十一月 | 3.07 | 4.15 | 3.82 | 17.85 | 14.60 |
十二月 | 3.19 | 4.14 | 3.96 | 17.91 | 14.69 |
二○二○年 | |||||
一月 | 3.15 | 3.88 | 3.86 | 17.95 | 14.81 |
二月 | 2.72 | 3.89 | 3.50 | 17.64 | 14.50 |
三月 | 1.65 | 2.71 | 2.67 | 17.22 | 14.11 |
四月 | 1.32 | 未有 | 未有 | 16.67 | 13.52 |
註二:根據政府統計處就二○一九年五月至二○二○年三月主要石油產品進口價格提供的資料。二○二○年四月份有關的進口價格數據仍在收集中。
註三:包括每公升6.06元的稅項。
參考上述數據時須注意,原油與成品油(如車用無鉛汽油及車用柴油)是不同的產品,因此國際原油價格的變動與無鉛汽油及車用柴油零售價的調整不一定相同。
(二)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香港車用燃油的零售價一向由市場自行釐定。我們並不認為政府應該為燃油業釐定一個所謂合適的零售價格。政府的工作是致力確保燃油供應可靠,提高燃油產品價格的透明度,並消除進入市場的障礙以促進競爭。然而,政府理解車用燃油價格對市民的影響。因此,政府一直監察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以及將零售價與國際油價(以新加坡無鉛汽油和車用柴油的離岸價(即普氏平均價)作指標)的升跌走勢作比較。政府和油公司有緊密聯絡,並已敦促他們當國際油價下跌時,應盡快調低其零售價格,以減輕市民的負擔。事實上,由二○二○年一月至今,油公司已下調價格12次,無鉛汽油和車用柴油的累積減幅分別達每公升1.5元和1.6元,在四月三十日的平均零售價分別為每公升16.54元和13.3元。政府亦觀察到自三月起國際油價出現大幅波動,油公司的調整亦較以往頻密,達九次之多。
(三)關於燃油市場,政府能夠掌握的數據是本地車用燃油進口價、零售價和新加坡無鉛汽油和車用柴油離岸價的走勢。環境局網站每周都會公布這些數據,並提供連結至主要石油產品進口價及零售價數據的資料。至於油公司的營運成本,一如其他私營公司的商業敏感資料,政府不能強制油公司提供或公開。
(四)為向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的各個業界提供全面及持續的財政支援,政府於二○二○年二月宣布於「防疫抗疫基金」下增加向運輸業界提供的燃料補貼或一筆過補貼,當中包括為液化石油氣的士及公共小巴提供為期12個月,每公升1元的液化石油氣折扣;以及發還汽油的士、柴油公共小巴、專營巴士公司、本地渡輪營辦商及香港電車有限公司三分之一的實際燃料/電費支出,為期12個月。
關於向的士及公共小巴提供的燃料補貼,運輸署正與油公司積極磋商落實細節。視乎油公司的系統是否準備就緒以及相關準備工作的進度,預計措施將於二○二○年年中推出。
至於向專營巴士公司、本地渡輪營辦商及香港電車有限公司提供的燃料補貼方面,運輸署已於二○二○年二月底開始接受有關申請。截至四月三十日,運輸署已向三間專營巴士公司、四間本地渡輪營辦商及香港電車有限公司共發放超過6,600萬元的補貼。
(五)除上述的燃料補貼外,政府亦已宣布在兩輪「防疫抗疫基金」的措施下向每輛的士、紅色小巴、非專營巴士、學校私家小巴、出租汽車和貨車的車主,以及每輛綠色小巴的營辦商提供一筆過的非實報實銷補貼。相關一筆過補貼的總金額約為23億9,000萬元,合共約15萬輛商用車的車主及3 340輛綠色小巴的營辦商受惠。
完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