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食物援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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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八間非政府機構獲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營辦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受資助食物銀行),向低收入人士提供短期(每次一般不超過八個星期)的基本膳食。此外,有不少慈善團體自資營辦食物銀行,向有需要人士提供食物援助。據報,本港經濟近月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重創,令不少家庭遇到經濟困難,食物援助需求因而大增。然而,不少自資食物銀行在疫情下縮減了服務,原因包括獲贈食物的數量銳減、處理食物的義工人手短缺,以及為防疫而避免群組聚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一月至本年四月,每月受資助食物銀行提供的食物援助服務的以下詳情:接獲申請數目、服務名額,以及平均就每宗獲批個案(i)派發餐次及(ii)提供食物援助多久;政府是否掌握自資食物銀行的相應數字;若是,詳情為何;

(二)現時,短期食物援助服務在每個區議會分區的以下詳情:服務名額、服務使用者數目,以及每月最多可派發的餐次;有否發現某些地區欠缺該項服務;若有,有否計劃於該等地區提供服務;
 
(三)鑑於自資食物銀行在疫情下削減了服務,社署會否放寬短期食物援助的(i)申請資格及(ii)領取時限規定;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社署有否評估在本港經濟正急劇惡化下,現時由受資助及自資食物銀行提供的食物援助服務能否滿足需求;有否計劃增加對受資助食物銀行的撥款,以及向自資食物銀行提供資助;若有,詳情為何;及

(五)鑑於政府透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及兩輪紓困措施提供的援助設有不同申請門檻及審批申請需時,政府會否對低收入及失業人士提供即時的援助,以減輕他們對食物銀行的倚賴;若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根據社會福利署(社署)最新資料,二○一九年一月截至二○二○年二月,受資助的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服務計劃)的營辦機構每月提供的服務詳情如下:
 
月份 申請個案數目 受惠人次 已提供的餐次
二○一九年一月 772 2 100 183 948
二○一九年二月 716 2 152 120 275
二○一九年三月 1 070 3 063 166 393
二○一九年四月 1 114 3 289 192 398
二○一九年五月 1 412 4 164 228 620
二○一九年六月 1 038 3 100 233 806
二○一九年七月 1 000 2 922 238 571
二○一九年八月 1 077 3 068 220 591
二○一九年九月 1 222 3 697 212 465
二○一九年十月 1 279 3 758 242 368
二○一九年十一月 1 231 3 578 237 246
二○一九年十二月 1 211 3 514 248 651
二○二○年一月 1 047 3 092 227 705
二○二○年二月 1 012 2 824 189 405
總數 15 201 44 321 2 942 442

註一:平均每位服務使用者獲批領取食物援助的期間約為66日(即約9.5星期)。
註二:「餐次」指的是一天所需的早餐、午餐和晚餐。

  社署沒有備存非受資助的同類型計劃的相關數字。

(二)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服務範圍涵蓋全港,根據社署分區的服務詳情如下:
 
服務範圍 申請個案數目 受惠人次 已提供的餐次
二○一九年一月至二○二○年二月(14個月)
香港島、離島、荃灣及葵青 2 744 7 899 429 934
觀塘 2 068 6 474 574 290
黃大仙及西貢 1 316 3 868 356 289
沙田、大埔及北區 2 586 7 390 362 860
深水埗 1 732 5 190 286 623
九龍城及油尖旺 2 242 6 323 351 547
屯門 643 1 813 166 824
元朗 1 870 5 364 414 075
總計 15 201 44 321 2 942 442

(三)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為合資格的個人或家庭提供一次過不超過八個星期的基本食物援助,營辦機構可視乎個別申請人及其家庭的特別需要,將服務延長多於八個星期。現時社署設有既定的審核原則及申領資格,若市民有需要並符合資格(包括因經濟下滑而收入減少或失業的人士及其家庭)均可申請援助。如服務使用者有長期福利或其他服務需要(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營辦機構會轉介他們至合適的服務單位。

(四)考慮到香港目前的經濟狀況及前景,政府在本年度預算中建議將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承擔額增加8,500萬元,以應付上升的服務需求。社署沒有計劃向非受資助的同類型計劃提供資助。

(五)行政長官在二○二○年二月十四日宣布,透過「防疫抗疫基金」向所有合資格的在職家庭津貼住戶及學生資助住戶發放特別津貼,不論他們是否失業或就業不足,以支援低收入住戶應對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惡化的經濟和就業環境。特別津貼將於二○二○年六月底前分批發放,預計惠及約20萬個住戶,總開支約九億九千萬元。

  ​另外,考慮到疫情為香港帶來史無前例的挑戰,行政長官在二○二○年四月八日宣布第二輪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透過綜援系統提供具限時性的失業支援計劃。具體來說,社署會暫時放寬健全人士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為期六個月(二○二○年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生效)。此外,根據現行綜援安排,健全人士住戶的自住物業在12個月寬限期內會獲豁免計算為資產。有關安排亦會適用於六個月失業支援計劃的申請人。粗略估計上述計劃會惠及約四萬個住戶,總開支約三十五億二千萬元。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