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防疫抗疫基金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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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分別於本年二月及四月向防疫抗疫基金(基金)注資300億元及1,375億元,以推行兩輪紓困措施。然而,該兩輪紓困措施未能惠及所有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及政府防疫抗疫措施打擊的行業及從業員(例如大部分未有作出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自僱人士及失業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今年一月至今,每月分別有多少間公司(i)結業及(ii)‍進入清盤程序,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間公司此前已向基金申請資助(並按行業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第一輪紓困措施的最新推行進展,包括以(i)零售業、(ii)‍食物業界別、(iii)持牌賓館及(iv)旅行代理商為對象的資助計劃各自(a)接獲和批准的申請宗數分別為何,以及(b)批出的資助總額;第二輪紓困措施的最新推行進展為何;
 
(三)會否考慮放寬兩輪紓困措施下各項資助及津貼的申請資格,使更多行業及其從業員可受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是否知悉,(i)哪些行業的公司未能受惠於任何一輪的紓困措施(「保就業」計劃下的工資補貼除外)及該等公司的數目,以及(ii)哪些行業的自僱人士未能受惠於「保就業」計劃下的一筆過補貼及該等人士的數目;有否計劃直接向該等公司及自僱人士提供現金資助;
 
(五)鑑於有不少近期失業的人士未能受惠於第二輪紓困措施下放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申請資格的措施,政府會否考慮(i)設立失業援助金計劃或(ii)參考「保就業」計劃,向該等人士提供為期6個月每月9,000元的津貼;及
 
(六)鑑於有不少意見認為,在推行兩輪紓困措施後,仍有不少受疫情打擊的行業及市民未獲政府提供針對性的支援,政府會否推出新一輪紓困措施;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發展,政府已採取嚴格的防疫抗疫措施,控制公共衞生風險。考慮到這些措施對市民日常生活及企業營運的影響,政府在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取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的批准,成立300億元的防疫抗疫基金(基金),以期提升香港應對疫情的整體能力,並向受疫情或防疫抗疫措施重創的市民及企業提供援助。隨着疫情發展,在考慮整體形勢後,行政長官在二○二○年四月八日宣布一套涉及超過1,300億元的全面措施,支援合資格人士和企業,政府並於二○二○年四月十八日獲財委會批准有關撥款,當中的1,205億元將注入基金,以推行第二輪紓困措施。
 
  就議員提問的各部分,政府答覆如下:

(一)根據破產管理署的資料,由二○二○年一月起,每月的清盤呈請數字如下:
 
月份  清盤呈請的宗數
一月 42
二月* 0
三月 35
*因應法院的特別工作安排,沒有呈請於二○二○年二月提出。

  破產管理署並無備存按行業分類的清盤呈請數字。此外,政府沒有在本年一月至三月間結業的公司數字,亦沒有收集有向第一輪基金申請資助的公司其後營運情況的資料。

(二)截至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基金已動用的撥款(註)超過130億元,不少商戶和市民已經陸續收到資助。零售業資助計劃、食物業界別資助計劃、持牌賓館資助計劃、以及旅行代理商資助計劃截至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的申請、獲批宗數及批出的資助額如下:
 
項目  申請/
登記宗數
獲批宗數 批出的
資助總額
(億元)
零售業資助計劃# 92 971 21 160 16.93
食物業界別資助計劃 28 762 27 057 35.61
持牌賓館資助計劃# 1 805 1 781 1.23
旅行代理商資助計劃# 1 720 1 719 1.38
#有關計劃已截止接受申請/登記。

  至於第二輪基金的推行情況,自財委會於二○二○年四月十八日批准撥款後,部分措施已公布計劃詳情及/或接受申請。這些措施包括旅行代理商及從業員支援計劃、酒店業支援計劃、都市固體廢物轉運服務帳戶持有人補貼計劃、會址資助計劃、電影院資助計劃、支援建造業界、為活化計劃非牟利營運機構提供資助及向教育界提供的各項紓困資助等。此外,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由政府提供百分百擔保的特惠低息貸款已於二○二○年四月二十日推出,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在短短一星期已收到287宗申請,涉及超過七億元貸款,當中248宗(近六億元貸款)已獲批。其餘措施亦會盡快推出,以期為受影響行業及市民提供適時支援。

(三)政府已成立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防疫抗疫基金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負責監察獲基金資助措施的推行情況及基金的運用情況,並會按各政策局/部門的建議,考慮適度擴闊基金各個項目的涵蓋範圍,令更多企業及從業員受惠。舉例而言,「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的資助範圍,會進一步延伸至工業大廈和商業大廈。「支援建造業的防疫工作」項目,則會進一步涵蓋從事地盤以外較小型工程的合資格註冊建造業工人,和專業學會/協會下公司會員名單內的中小型工程顧問公司等。 

(四)第二輪基金提出的措施涵蓋範圍廣泛,旨在保障不分行業的僱員或自僱人士的就業,為受疫情重創的行業提供額外支援,同時為疫情受控後的經濟復蘇鋪路,其中包括推出81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及動用210億元支援不同行業。「保就業」計劃透過強積金系統向合資格僱主提供工資補貼,以保留職位,以便在最短時間內保就業,避免裁員。「保就業」計劃亦會向約215 000名有於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向強積金供款的自僱人士,提供一筆過7,500元的資助。

  除了第二輪基金的紓困措施外,政府亦進一步寬免政府物業租金和費用、推出優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協助港鐵公司提供車費折扣、放寬「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補貼門檻、為學生貸款提供免息延長還款期,推出延期繳稅等,連同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保險業監管局分別推出的多項措施,惠及眾多企業和市民。連同基金涉及300億元的第一輪措施和《2020至21年度財政預算案》(預算案)紓困措施所涉的1,200億元,政府將承擔一共2,875億元以應對疫情所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及達致「撐企業」、「保就業」的目標。承擔金額佔本地生產總值約10%。

(五)香港目前並沒有相關系統/制度,以便快速發放失業援助金。 這些系統/制度包括(1)即收即付的稅務系統;(2)有供款的社會保險制度;或(3)中央公積金制度。如要建立相關系統/制度會需時,不能解目前燃眉之急。作為權宜之計,政府會透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系統,提供具限時性(即為期六個月)的失業支援計劃,暫時將健全申請者資產上限倍增,亦會根據既定安排,豁免健全人士住戶的自住物業計算為資產,為最有需要的失業人士提供即時經濟援助。此外,僱員如符合《僱傭條例》所訂定的條件,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在再培訓局的「特別・愛增值」計劃中,合資格的失業或就業不足學員現時在受訓期間每月最高可獲4,000元津貼,津貼額預計在完成法例修訂工作後可於五月二十五日起調整為5,800元。 

(六)政府在制訂兩輪防疫抗疫基金具體計劃及預算案的措施時,已盡可能平衡不同界別及市民大眾的利益,並希望這些措施為有需要的企業及人士解決燃眉之急。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疫情及社會狀況,有需要時考慮進一步的支援措施。

註:指向在基金下推行各項計劃的政策局/部門或受委託協助的單位發放的金額。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