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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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是就《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各立法會議員就勞工及福利範疇的發言作出回應。雖然議員不少的發言內容與《條例草案》沒有直接的關係,不過我們視由二○一九年八月以來的「撐企業、保就業、紓民困」措施、二零二零至二一年度《財政預算案》,以及第一與第二輪的防疫抗疫基金措施為一脈相承,所以我在此作整合的回應。

福利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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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社會福利的二○二○至二一年度經常開支預算達到939.4億元,而政府總福利開支亦超過千億大關(1,150億元);經常開支較去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幅達14.2%,佔整體政府經常開支預算約19.3%。若以現屆政府計算,二○二○至二一年度預算的社會福利經常開支相對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實際開支,已增加43.8%。當中的安老服務(開支),同期增幅超過六成。

  有議員關注到安老服務及康復服務,特別是院舍服務輪候時間長的問題。雖然在過往兩年多,我們多管齊下、寸土必爭,但興建這些安老及康復服務設施需時,到完成亦會是在下屆、甚至是再下一屆政府的時候,所以政府亦建議立法會撥款200億元購買社會福利服務處所,盡快提供社區支援服務。經歷一年,這個項目仍在輪候排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的議程。若議員是真心希望我們的服務輪候時間縮短,就請大家一起努力,加快處理財委會的撥款申請。

勞工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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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經濟下行,失業率上升,我們採取了「四面包抄」的策略:一是創造就業,二是保就業,三是就業支援,四是失業支援。

創造就業

  在未來兩年,我們會在公私營界別創造約30 000個有時限的職位;再加上政府會聘請超過10 000個公務員及僱用約5 000名短期青年實習生。

保就業

  在保就業方面,主要的「保就業」計劃的目標是協助企業保留員工,甚至是重新聘用員工,以及給予放無薪假的員工薪酬。舉例來說,某僱主在獲得「保就業」計劃資助(工資補貼),若在今年三月已有員工放無薪假,在六月便要給予這些員工薪酬,儘管是有薪假期。「保就業」計劃涵蓋合共290 000名有供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及其超過190萬名僱員,以及約215 000名自僱人士。此外,因應餐飲業及建造業聘請大量臨時僱員,而的士/紅色小巴司機亦多為自僱司機,相關政策局已為他們推出特定計劃,以保就業和保收入。這幾項與工資補貼相關的計劃,受惠的員工數目約有260萬。

  議員在上星期的發言特別關注兩類人士:一是65歲或以上的就業人士,二是自由工作者。

  為鼓勵僱主保留65歲或以上的僱員,我們會繼續探討如何在「保就業」計劃涵蓋65歲或以上員工;在餐飲業、建造業,以及的士/紅色小巴司機三個防疫抗疫基金項目中,亦包括約30 000至40 000名65歲或以上的員工。當然,亦有約20 000名政府外判合約員工,以及在醫療及福利系統的3 000多名65歲或以上的員工,不大受疫情影響。如何「補漏拾遺」,我們還在努力中,舉例來說我們亦會考慮在防疫抗疫基金如何包括綠色小巴的年長司機。或許我們不能涵蓋所有65歲或以上的工作人口,但我相信在我們努力之下亦應能包括絕大部分,特別是基層的65歲或以上員工。

  就如何協助沒有供強積金戶口的自由工作者,有一定的難度,特別是如何確定他們過往的收入及近月減少了的收入。有議員提議可以靠他們的稅單,當然大家今日仍未就二○一九至二○年度的收入報稅,只有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報稅紀錄,而約半數香港就業人口都沒有需要為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收入報稅,自由工作者便更少了。

  在強積金系統有逾200 000名自僱人士,在「保就業」計劃中,由於我們無法確認這些人士的過往及現時收入,所以我們會繼續探討如何給予這些自僱人士一筆7,500元的津貼。同樣地,相關政策局在其特定行業援助計劃,會為在學校、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或社福機構提供各項體藝訓練及興趣班的自僱人士設立項目,自僱人士可以在其中一個項目獲一筆過7,500元的津貼。三個項目涵蓋的人次約有52 200人,當中或許有重複。同一位自由工作者亦可同時在「保就業」計劃及另外三個項目中的其中一個,同時領取7,500元。

就業支援

  在《財政預算案》中,勞工處會從兩方面加強就業支援,一是鼓勵僱主聘請年長人士、青年及殘疾人士。我們會在二○二○年下半年,調升「中高齡就業計劃」及「展翅青見計劃」支付僱主的在職培訓津貼,由每月最高4,000元增加至5,000元,為期六至12個月。同時,「就業展才能計劃」亦會調升相關在職培訓津貼,首三個月的每月上限由7,000元增加至8,000元,其後六個月的每月上限由5,000元增加至6,000元。

  第二方面,勞工處會以試點方式,為每位參加上述就業計劃的合資格求職人士提供留任津貼,留任滿三個月有3,000元,及後在職培訓期間每月可獲1,000元,希望可以穩定就業。

失業支援

  我們的失業支援系統有三個環節,一是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符合資格的人士可享有的金額以每一年年資的三分之二個月工資計算;二是失業或希望重投就業巿場的人士,可參與僱員再培訓局所提供的就業掛鈎培訓,可獲的訓練津貼現時每月最多4,000元,在五月二十五日之後為5,800元。

  最後一個環節是失業綜援。在四月十八日通過的(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財委會文件,我們將會設立綜援失業支援特别計劃,運用現有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倍增健全人士的資產上限,讓更多有經濟需要的失業人士可以獲得適當的援助。以一個四人健全人士家庭計算,資產上限增加至176,000元,可獲金額則視乎家庭組合,平均每月約16,000元,兩者都不算高,但可以為因失業而面對經濟困難的家庭提供所需的支援。在這個困難的時候,便是我們的責任令綜援去標籤化,讓有需要的人士獲得應有的援助。

收入不均的問題

  議員亦提到收入不均的問題。正如在開始發言的時候,我提到需要將去年八月十五日開始的多輪紓困措施、兩輪的防疫抗疫基金及《財政預算案》整體來看:
 
  1. 二○一九年十月的《施政報告》邀請關愛基金於今年發放兩輪的「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俗稱「N無津貼」)。關愛基金將於今年七月開始分階段接受第一輪的申請,而第二輪則由二○二一年一月開始分階段接受申請。以一個符合資格的四人家庭為例,每一輪可獲14,500元的津貼;
  2.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財委會通過的(第一輪)防疫抗疫基金,其中一項是合資格在職家庭津貼(職津)及學生資助住戶特別津貼。以一個符合領取特別津貼的職津四人家庭為例,若當中有兩名兒童,其最高一筆過津貼金額為6,400元。目標是在六月底前開始分批發放,無須另行申請;
  3. 在二○一九年提出的四輪紓困措施中,其中一項是給予中、小、幼學童的學生津貼每人2,500元。防疫抗疫基金將此款項增加至每人3,500元,並正陸續發放。如上述家庭,便可獲發7,000元;
  4. 在《財政預算案》中,有以下針對基層巿民的現金津貼,而這些津貼將可在立法會通過《預算案》後約一個月發放,包括:
  • 領取綜援的人士:一個月的額外標準金額。以一個單親家庭的一個成人兩個學童計,總標準金額現時為每月6,985元;
  • 長者生活津貼:一個月的額外金額,普通額現時為2,675元,高額為3,585元;
  • 傷殘津貼:一個月的額外金額,普通額現時是1,770元,高額是3,540元;
  • 高齡津貼(生果金):現時每月為1,385元;及
  • 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一個月的額外款項金額為300元至600元不等。

  上述項目都有減少貧窮及減低貧富懸殊的功能。

  本人謹此陳辭,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撥款條例草案》。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