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
***********

下稿代最低工資委員會發出:
 
  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將最遲於本年十月底,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報告。

  行政長官已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要求委員會於本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報告。按照《最低工資條例》,委員會在執行其職能時,須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要顧及維持香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的需要。
 
  委員會按以數據為依歸的原則,進行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委員會除研究和分析相關的統計數據,亦正進行公眾諮詢,歡迎社會各界於本年六月十六日或之前,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透過委員會網頁的電子表格(www.mwc.org.hk/tc/consultation/index.html)、傳真(2110 3518)、電郵(mwc@labour.gov.hk),或郵寄(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樓最低工資委員會),向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市民亦可致電2852 3864聯絡委員會秘書處。
 



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