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違例泊車的相關事宜
***************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月全港的違例泊車情況轉趨嚴重,而泊車位不足加劇了違例泊車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i)新登記及(ii)取消登記的車輛數目,並按車輛種類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i)去年全港公營及私營的公共泊車位分別的數目,以及(ii)估計該兩類泊車位本年分別新增的數目,並按區議會分區及車輛種類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三)現時全港泊車位數目及其與車輛數目的比例為何;有否考慮修改《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以提高需按各類設施提供的泊車位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採取措施減少車輛數目;
 
(四)鑑於政府於去年五月表示,已委託顧問研究在六個合適的地點推展智能泊車系統先導計劃,而該系統可令泊車位增加三成至一倍,該項研究的進展為何,以及會否物色更多停車場安裝該系統;
 
(五)過去十二個月,每月警方引用《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就各類泊車相關違例事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目,並按(i)警察總區及(ii)違例事項類別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六)各警察總區在過去十二個月就違泊車輛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目在與此前十二個月的數目比較,有否出現巨大差異;如有,原因為何;
 
(七)現時全港違例泊車黑點的數目,並按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八)鑑於本人得悉,在學校、補習社及興趣班教室林立地區一帶(例如大角咀櫸樹街、九龍塘多福道及律倫街、深水埗元州街,以及長沙灣興華街及青山道),每日上下課時段私家車違例停車等候的問題嚴重,而夜間則有大量貨車及旅遊巴士違例停泊,警方在過去六個月每月在上述地點就違例泊車/停車等候(i)進行巡邏行動的次數及平均每次行動發現的相關車輛數目,以及(ii)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警方除加強巡邏行動外,有何其他措施加強打擊在上述地點的違例泊車/停車等候問題?
 
答覆:
 
主席:
 
  就涂謹申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及運輸署後,現答覆如下。
 
 
(一)二○一九年按車輛種類劃分的車輛首次登記及取消登記的數目載於附件一。
 
(二)截至二○二○年二月,全港各區由政府提供的公眾泊車位和由私人營運而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泊車位數目分別載於附件二及附件三。由於新增泊車位的數目均受多方面的因素影響,包括各持份者的意見、申請工程撥款,以及工程的進度等,因此,運輸署並沒有二○二○年泊車位供應的具體推算數字。

(三)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私家車(包括可停泊在私家車泊車位的客貨車)數目為624 990部,而可供私家車停泊的泊車位數目為683 736個,泊車位與車輛數目的比例為1.09。
 
為回應公眾期望,運輸署正檢視現行《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的商用車輛泊車位及上落客貨設施的標準,以及有關提供私家車泊車位的準則,以期更新有關規定,從而增加在未來的房屋發展項目中的泊車位數量。我們預計在諮詢相關持份者後,於二○二○年內公布新修訂的準則。在公布新修訂的泊車位準則前,運輸署會繼續要求發展商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於新發展的項目內提供現行《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泊車位標準範圍內較高的泊車位數量。
 
(四)運輸署正進行六個自動泊車系統的先導項目,以期在興建、營運和管理不同種類的自動泊車系統以及相關財務安排等方面汲取和積累經驗,以備日後可在政府和私人公眾停車場更廣泛地推廣應用。
 
  運輸署因應泊車需求、地理環境、規劃上的限制,以及對區內的交通影響等準則,至今已物色到四個先導項目的選址,包括在荃灣區海盛路短期租約用地、深水埗欽州街及通州街交界的公共休憩用地,以及兩個分別位於上環中港道及柴灣常茂街的擬建政府大樓選址。就上述荃灣區短期租約用地,運輸署已取得荃灣區議會的支持,有關招標工作預期可於二○二○年年中進行。至於深水埗的先導項目,運輸署已取得深水埗區議會的支持,並正在評估其技術可行性。就上環及柴灣的自動泊車系統先導項目,運輸署會適時諮詢相關區議會。
 
(五)在二○一九年二月至二○二○年一月,警務處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按警察總區及違例事項區分的數字載於附件四。
 
(六)自二○一九年六月以來,面對暴力示威者在全港多區大肆破壞,警方一直克盡己任,務求令社會盡快恢復秩序,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就處理違例泊車的執法工作,警務處在二○一九年合共發出約一百四十萬份定額罰款(違例泊車)通知書。警方在人手有限的情況下,二○一九年下半年的交通執法數字較二○一八年同期確實有所下跌。不過,隨着近日社會氣氛稍為緩和,全港各警區重新調配人手,加強交通執法行動,故二○一九年十二月開始的交通執法數字已見回升。
 
(七)警方現時並沒有界定何謂違例泊車「黑點」,因此未能提供各區違例泊車「黑點」的數目。警方會在交通擠塞嚴重的地方加強執法,並會對干犯造成嚴重阻塞及危害道路安全的相關罪行的駕駛者在不作警告的情況下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甚或會拖走違例停泊的車輛。
 
(八)警方沒有按個別路段就違例泊車的巡邏次數、發現違例停泊車輛的數目及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目備存紀錄。
 
  道路安全是警務處首要行動項目的其中一項,而改變道路使用者阻礙交通的不負責任行為亦是警方的重點交通執法項目。警方一直非常關注違例泊車的情況,並會通過宣傳及教育,以改變道路使用者阻塞交通的不良行為。同時,警方亦會透過巡邏及執法,打擊違例泊車。若司機違反交通規則,阻塞交通,警方將會採取警告、票控或拖走車輛的行動。
 
  就提問中所述路段違例泊車的情況,警方已提醒相關警區多加留意,並加強當區的違例泊車執法工作。市民如發現個別路段有嚴重違例泊車的情況,阻塞交通,可通知警方,警方會盡快作出處理。



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