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回應通訊局就《左右紅藍綠》投訴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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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有關香港電台(港台)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播出一輯電視節目《左右紅藍綠》的投訴的裁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日)回應如下:
   
  「政府留意到通訊局今日發出的新聞稿,當中包括就香港電台一輯《左右紅藍綠》節目的投訴所作的裁決。政府尊重通訊局對港台投訴的裁決。
   
  通訊局在裁決中認為有關節目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守則)的多項條文,包括內容有失實歪曲、沒有自行查證事實和涉及仇恨言論。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守則。
   
  對於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被裁定違反守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認為有關事件性質嚴重,港台必須就裁決盡快作出正面和負責任的回應,包括全面檢討其節目編輯和製作的機制,以確保同類錯誤不會再發生。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強調,港台必須全面恪守《香港電台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並嚴格遵守通訊局的相關業務守則,以及確保達致應有的專業水平。」
  



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