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主席就內務委員會事宜的聲明
****************
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四月十七日)透過立法會秘書處作出以‍下聲明:
 
  我對議員今天再次未能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會議上選出主席,深感失望和遺憾。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的其中一個重要職能是制定法‍律。內會經過半年仍未選出主席,以致多項法案及附屬法例未能在內會處理,嚴重影響立法會運作及履行憲制職能,這情況極不理想,亦不符合市民的期望。
 
  我懇切呼籲議員放下分歧,求同存異,理性地商討解決方案,不‍要令這局面持續。
 
  香港正面對前所未見的挑戰和經濟困境,而本屆立法會在終止運‍作前只餘下三個多月,所有未完成審議的法案在立法會任期完結時即‍告失效,這嚴重浪費社會資源。我再次呼籲議員要以市民整體的利‍益為依歸,竭力履行議員的憲制責任,讓內會和整個議會恢復有效運作。
 
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