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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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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十四日)下午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 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剛才我給大家看的這本小冊子,是我們特別為今次特區政府一系列支援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和企業的措施而製作的,希望使香港社會各個有資格領取這些資助的人士都能夠全面掌握今次我們提出的措施,小冊子主要會在網上發放。
 
  自從上星期三(四月八日)我在此公布一系列措施支援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的個人和企業後,我們聽到最多的反應是一個字──「快」。既然它是「及時雨」,很多企業和僱員見到我們都希望特區政府能很快落實這一套涉及1,375億元的措施。連同「防疫抗疫基金」第一輪的300億元和在二○二○至二一年度《財政預算案》的1,200億元,總承擔額是2,875億元,佔本地生產總值百分之十。
   
  由於要達致「快」這目的,我很感謝相關同事在過去幾日──事實上大家都知道過去幾日是公眾假期──不辭勞苦地敲定了所有有關項目的細節,我們亦準備好申請撥款的文件,剛剛亦送交了立法會議員。
   
  在今次提交給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文件裏,我們申請的撥款將是如下──第一,我們申請額外1,205億元注入「防疫抗疫基金」,用來支付一系列有關的支援項目,包括有關於就業援助──「保就業」計劃;第二筆撥款申請是35億2,000萬元,注入社會福利署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以應付因失業和因為經過我們放寬資產而會申請失業綜援的家庭;第三部分是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特別是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我們申請把信貸保證由原本經立法會批准的200億元,增加多300億元,總額至500億元,以應付中小企對於這個百分百特別擔保計劃的需求。由於這個計劃以及八成和九成的擔保產品,我們都加以改良,特別在利息補貼方面,因此三個計劃相應增加的額外開支在這份財務委員會的文件是116億9,000萬元。連同因為我們延期還款而損失的利息和一些減租、減費的財政影響,整個系列的措施,如同我上星期所說的一樣,數字是1,375億元。我們今日(星期二)發放文件,希望立法會在本星期五(四月十七日)能夠審議通過。
   
  我今日想向大家多說兩句的是關於ESS(Employment Support Scheme),即「保就業」計劃。今次在財委會文件中,「保就業」計劃經釐定的爭取撥款是810億元,這個純粹是計算和預測,並不是有特別的影響使原本800億元變成810億元。正如我所說,這計劃的目標是要保住就業,今日香港的失業情況是3.7%,如果我們現時不即時出手的話,恐怕這個失業率會大幅惡化下去。政府將會向我們的僱主提供工資補貼,讓他們能夠保留他們的僱員。整個計劃是以強積金供款為基礎,唯有這樣才能夠做到簡單和快捷。僱主申請和領取這個「保就業」計劃下的工資補貼,要作出兩大承諾──第一,在補助期,即是在整段期間的六個月不能夠裁員;第二,由政府提供的補貼金額全數百分之百須用在員工的工資,不能夠把這些工資補貼放在企業的其他開支,例如租金,這是不可以的。
   
  過去幾天,我們聽到、亦在新聞報道中看到有些工會或工人會擔心,現時四月提出這計劃,五月作出申請,會否有些僱主在四月期間申請前「做手腳」。我相信是不會的,但既然大家有這樣的擔心,我現在說我們在這個計劃將會選用過往的數據(historical data),意思即是說在計算政府在這計劃下給予某一個企業的工資補貼總額時,我們選擇的月份──稱為指定月份(specified month)──是今年一月、二月或三月其中一個月,由僱主自行選定。換句話說,如果他選了一個月是人手最多,工資開支是最大,我們計算給他的工資補貼便會高。我粗略估計和聽到的意見,看來選擇一月的僱主會較多。大家都記得,今年一月是農曆新春那個月,當時還未出現確診個案──第一宗確診個案應該是在一月二十多號──很多企業,特別是一些零售、餐飲在該月都準備或估計有不錯的生意,所以當時他們的人手可能會比較多一些,薪金開支會比較多一些,理所當然,如果在選擇時亦會選擇一月份。他只能夠選一月、二月、三月,不能夠選擇現在的四月或下一個月,即五月。
   
  至於我當時說我們要保障員工、不能夠裁員,是用哪一點來計算它的總員工數目?一樣是用過往的數據,但卻要很近,因為我們這個計劃是保障今日──籠統地說──今日仍然受聘於這名僱主的僱員,我們希望為他保留就業機會,所以受保障員工數目的選定月份是三月,即是他選擇了一個月用來計算我們給他的工資補貼,他要把這個工資補貼全數用在未來補貼期間的員工,而在未來這補貼期間的員工總數不能夠低於這個企業在今年三月份的員工總數。我知道勞福局局長稍後,應該於七時,亦安排了一個技術簡報會,會更詳細向大家介紹這個ESS的內容。
   
  最後,我在此呼籲,現時真的是水深火熱,很多僱主、僱員都是等待着,無論是這個「保就業」計劃的撥款,或其他特別是針對受影響行業的資助,所以在此再誠懇呼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本星期五能夠通過有關撥款。多謝大家。
   
記者:你好,特首,想問昨天港澳辦、中聯辦出聲明,由於他們提到立法會議員,包括郭榮鏗,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這是一條刑事罪行,律政司在收聽到這兩份聲明之前,本身有沒有正在研究有立法會議員因為所謂「拉布」的行為涉嫌干犯這條罪行?港澳辦和中聯辦的聲明,是否中央逼特區政府或律政司做事?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基本法》規定所有檢控工作、檢控決定是由律政司司長獨立作出,不受干預,亦包括不受行政長官干預,所以剛才的那條題目,恕我不能代答,因為我也不知道律政司司長在考慮甚麼。我亦不同意你剛才所說「兩辦」(即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發聲明、說了些話,會對於特區政府某些施政決定添加壓力,完全沒有這個考慮。但我想趁這個機會說明此事,相信稍後記者亦會集中提問關於港澳辦和中聯辦發的聲明,以至今天不同政黨和個別議員作出的回應。
 
  我覺得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就香港立法會近月發生的現象作出一些表示,這並不存在任何干預,我從幾個層面跟大家分析一下。
   
  第一,憲制層面,在「一國兩制」之下,透過《基本法》,中央給予香港有一個高度自治權,但這不等於──我再強調──不等於中央放棄中央在「一國兩制」下的權力。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特區,中央對於香港事務關心或擔心,這是理所當然,何來干預?反而,我有感而發,我們有部分的立法會議員走到外國,要求一些外國政府或外國議會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作出各方面的評論,甚至這些立法會議員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要禁止一些物品出口到香港,直接影響香港經濟發展,甚至是民生,我認為這些才是赤裸裸的干預。
   
  第二是管治層面,中央政府一向支持特區政府,包括我本人,依法施政,亦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支持香港改善民生,立法會正正在這幾方面都擔當一個重要角色。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這兩個是負責管理香港事務的國家機關,當然他們要履行中央政府對於特區在各方面的支持,而當他們眼見香港在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方面出現了如此大的問題,受到一個接近癱瘓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阻礙,他們表一個態、發一個聲,我覺得這個完全是理所當然,否則這兩個機關又如何能夠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可以貫徹落實?
   
  第三是操作層面,我聽到郭榮鏗議員反駁指批評都要有清楚的證據;立法會的內務委員會因為部分議員,當然包括郭榮鏗作為主持人,亦有其他議員的配合,一直阻撓,令內務委員會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從而未能正常運作,因而產生的嚴重後果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首先,我們要知道內務委員會的重要性在哪裏。內務委員會的重要性僅次於立法會會議,即是由梁君彥擔任主席的大會。大會主席往往在政府提交了法案首讀、二讀後,都會有這句說話──「現在交付內會」,亦即是說,要這個法案繼續走下去,需要內務委員會做一些工作,它的工作就是為立法會日後審議法案做好準備,包括問議員要不要成立一個法案委員會來審議這條法案。其實還有很多重大事件,我自己亦曾親自帶隊出席過內務委員會,因為這些事件是如此重大,往往立法會認為只是去一個事務委員會(panel)是不足夠,要我們率領所有相關官員到內務委員會交代,可見內務委員會的重要性。
   
  正如我剛才所說,立法會一項重要的職能,亦是立法會的核心職能就是立法,審議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法案、附屬法例、政府動議,都要涉及內務委員會有一些舉措,這些工作才能繼續在立法會進行。如果沒有內會,根本這些工作是停滯不前。究竟在這段時間積壓了多少這些工作?我們有六條法案已經完成了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只差一步要回到內務委員會,然後付諸大會去恢復二讀、三讀通過,才能夠成為香港的法例,立法會議員才能夠履行在《基本法》下立法的功能。另外,我們有五條法案正在審議,稍後亦要同樣交給內務委員會同意,才能交回立法會會議恢復二讀,然後三讀通過。我們先後已經有十五條法案提交了給立法會,由於沒有內會,到今天還沒有成立一個法案委員會去審議;稍後我們還有三條要提交的法案。其實我們有更多的法案,有很多也是各界希望見到的,譬如是關於歧視的法案,都已經因為我們向現實低頭,知道內會已經「停擺」,而且立法會即將結束會期,我們已自行擱置有些本來可以提交的法案,因為它已經通過無望。上述一系列法案涉及範圍非常廣泛,有些是關於賓館業的監管,多年來地區非常關注;有些是關於消防安全;有些是對於香港競爭力很重要的《商標條例》;有些是和很多女士有切身關係的延長產假;有些是減稅的條例;有些是促進香港保險業發展的條例,在在都需要立法會審議去通過。大家不要忘記,今年是二○一六到二○二○立法會這屆的最後一年,如果這些法案不能夠在今年七月休會前通過,所有工夫都會白費,所有為這些法案提交過意見的機構或個別人士都會很失望。當然我明白,有些議員做這麼多阻撓工夫是為了針對《國歌法》,但《國歌法》亦是經過了這個程序,正正當當地審議,應該交回內會,再上立法會大會去恢復二讀、三讀通過。
   
  近日我亦已經公開表態,我非常擔心,不是一條法案,是一個政府的動議,亦會受到內會的「停擺」而遭受滑鐵盧,這是有關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委任。我們相隔十年八載才會有一位首席法官的委任,但這個首席法官的委任程序,恐怕會因為沒有內會而受到阻延。大家想一想,如果要擺事實、講道理,事實放在眼前,就是一個內務委員會經過了六個月、十四次會議、數十個小時,都不能夠選出一個主席和副主席,這些不是中聯辦和港澳辦聲明內的「惡意拉布」,「罔顧公眾利益」是甚麼呢?我今日說這一番說話會引來很多人說我挑釁,其實我真的不想說,我很想做抗疫──「同心抗疫,共渡時艱」,但是歪理是一定要澄清和反駁,否則是誤導市民,所以我在此再次強烈勸喻我們部分議員必須返回正軌,令香港可以繼續走下去。
 
記者:特首,你好,想問兩條問題。第一條想問郭榮鏗這件事,其實今日建制派也有回應指希望政府可以嚴肅跟進,除了律政司可以──你說不會干預她有機會用哪條法例去告──想問你會否有計劃出手,例如DQ他的議席?第二條想問基金方面,其實這數日都有不少行業表示,今次這個抗疫基金沒有支援到一些例如沒有MPF的自僱人士以及一些65歲以上的自僱人士,政府未來有甚麼計劃去幫助他們?會否再修改一下基金內容去「加碼」幫助他們?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立法會出現了這個現象,我覺得應該交由立法會自我糾正,立法會的建制派議員今日都開始提出他們可以採取一些行動。當然正如我剛才所說,律政司司長如果她在獨立不受干預的情況之下作出一些舉措,我不可以在此代她說,但是我自己的看法是應該交由立法會自我糾正。用甚麼方法糾正?我相信立法會有那麼多法律界人士應該可以想得到。
 
  至於進一步的紓緩措施,特別是包括第二輪的「防疫抗疫基金」,我們已經盡了最大努力將涵蓋面擴得很闊,但因為今次和上次不同,今次其中有一個項目──這810億是一個「保就業」的計劃,所以如果有一些行業看不到自己有一個特定項目,其實它也會受惠於「保就業」計劃。反之,既有「保就業」計劃,又有一個特定的項目,通常都是受到重創的行業,例如旅遊、航空、飲食等。至於你提到特別兩類人士,即是沒有強積金的自僱人士和相對年長的人士,我們今次其實都看得很細緻,都知道除了21萬名自僱人士,有三個行業有很多人都沒有供強積金而亦不是強積金的自僱人士,我們便另外處理,包括飲食業、建造業和陸路運輸,特別是的士和紅巴。在此順帶一提,我也問過陳帆局長為甚麼遺漏了綠巴,所以現在發出的財委會文件,專線小巴,即綠巴,會把資助放回去給領牌營運綠色小巴的牌主;但是綠色小巴的僱員都有強積金的,會在強積金下的ESS「保就業」計劃會涵蓋得到,所以我們已經用了不同的方法盡量涵蓋不同聘用方式的僱員。
   
  65歲以上的受僱人士,沒錯,因為他們已經脫離了強積金的供款,不被包入這次「保就業」的計劃,但我已經向僱主提出,如果你今日正在聘用65歲以上的人士,政府給你的工資津貼是一個整筆的撥款,我覺得僱主亦應該盡量去保障這些員工。儘管在生意額大跌的情形之下,可能要僱主、僱員大家作出磋商去調整,但是我們並沒有阻礙這些僱主在領取津貼之後,可以用他自己的方法來保障最多的員工。至於其他有關65歲以上人士,在我們的社會保障系統裏,亦有不少計劃涵蓋到這些65歲以上人士,勞工處亦有一些給65歲以上僱員的特別援助計劃。
 
記者:你好,首先想問「保就業」的詳情,剛才說到人手會用三月來計算,想問如果有僱主最近──現在大約是四月中──最近已經裁走一些員工,他是否要重新聘請那些被裁走的員工或加更多員工以符合三月的人手,才可以申請這一個津貼?另外,亦想問有關「兩辦」發聲明,想問《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亦有提到,中央部門不得干預香港依法管理事務,想問其實這次「兩辦」發聲為何你覺得不是在干預香港的事務?如果覺得中央是擔心或對香港的現況去發聲的話,如何分界干預和擔心這條線?另外,想問剛才提及不干預律政司所作出的任何決定,政府除了在法律上不知會否有行動,其他途徑的行動會否考慮?會否現在已經有這個計劃?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正如我剛才所說,羅致光局長稍後──應該二十多分鐘後──亦會在這地方舉行一個技術簡報會。你問那個問題是十分技術性的,所以我會請羅局長向你解答。
 
  第二個問題我沒有甚麼可以再補充,我已很詳細地解釋了,無論從憲制、從管治、從操作方面,再加以事實說明,這個由港澳辦及中聯辦就香港一個立法會的現象去發表它們的看法並不構成任何干預。
   
  第三方面,我們在過去六個月一直都有採取行動,例如我會公開說、呼籲立法會議員盡快選出內務委員會主席;政務司司長亦曾去信立法會主席表示這樣「停擺」是不行的,我們有很多法案要提出;而個別局長自己就着一些法例亦很緊張,私底下我相信我的局長亦有接觸不同黨派的議員,看看可否讓我們恢復審議這些法案。這些各式各樣的手段都已經用過,但似乎都難以令郭議員動容,他是會繼續無動於衷地去阻礙我們的工作。
 
記者:林太,你好.想請教兩條問題。第一,是否政府完全不會考慮成立失業援助金?因為始終有部分失業人士都沒有得到津貼,是否都會叫他們去申請綜援?第二就是其實很多市民都關注五月七日便是內地抵港人士強制檢疫令失效,其實政府會否考慮延長這個措施?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我們是非常關心失業的問題,亦會盡最大的努力去阻止失業浪潮出現。整個「保就業」計劃的設計,包括它的力度、速度,正正就要在這時候阻截更多失業情況出現。你可以想像如果去到四月底,整體經濟情況如沒有改善,而有些僱主真的捱不住,他手上的員工也要裁減,這批人就會成為失業大軍。我們在這時候推出這個「保就業」計劃,就令到他不需要──至少在我們補助期間的六個月大家可以「抖氣」、可以再「撐住」香港、守下去──那就不需要裁減這些員工,所以本來會失業的人便變成不失業,這是我們「保就業」計劃的最大目標。很不幸有些人在這個月份之前已經被裁減、失業,當然我們希望「保就業」計劃的工資補貼因為計回至一月是寬鬆了點,令僱主如果發覺業務有起色,尤其是餐飲業好像重新多了客人,便要請回多些人,因為現在我們補貼他可以請回多些人,他可以請回早前或者因為沒有生意而裁減的人手。如果都是沒有辦法,就要透過其他計劃,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裏特別為失業人士今次放寬了資產上限的計劃,亦包括有僱員再培訓局的「愛增值」計劃,亦有林林總總很多其他的計劃,是可以令這些失業人士得到一定程度的紓緩。
 
  至於在抗疫方面,我留意到今日四時半的記者招待會公布的數字亦是單位數字,而且是更低,但是幾日的單位數字不能夠令我們放心,所以衞生防護中心張竹君醫生亦不斷提醒現在不是時間掉以輕心,不是時候放寬早前的管制。早前的管制是兩大方面的,一個是口岸的管制,無論是在陸路、海路或是航空口岸,都是非常嚴格地管制。依我了解,昨日入境的人士都可能千多人,那麼多口岸合共也是千多人,所以現在不是一個時候去放寬;但距離你剛才提及第599C章規定內地入境人士14日強制檢疫的失效日期還有三個多星期,所以我們都要密切留意情況。當然有需要的時候是可以延長的,再返回行政會議商討是可以延長的,但我今日真的說不定,因為疫情的變化是可能很快。我們那麼辛苦接近三個月的抗疫,能夠走到這一步,沒有大型的社區爆發,是不應該因為爭朝夕而令我們前功盡廢。
   
  不過,有一個日子我們現在都頗有把握的,就是四月二十四日的DSE考試。我們今早再覆檢過,應該可以開考的成數非常之高,但我會再要求教育局局長加強一些預防措施。今日是星期二,或者於一、兩日內,教育局局長會正式公布有關今年DSE開考的情況。
 
記者:你好,林太,都想請問關於郭榮鏗那件事。其實剛剛林太透露過行政機關一向做了很多去勸內會選主席,但都無結果,其實是否反映政府到這一刻已再無任何方法可以迫或促使內會選主席?如果有,可否向我們說說會怎樣做?會否如上屆政府,由行政長官和律政司一起入稟覆核相關議員的資格?另外,林太會否見到現時立法會的情況去呼籲市民、選民在接下來的選舉,不投票予阻礙議會進度或拉布的議員?謝謝。
 
行政長官:香港的選舉法例和安排一向重視公平公正,所以我作為行政長官不會在此表態。至於立法會如何可以處理目前的狀況,我剛才說了,最佳的方法是由立法會自我糾正。如果議員能夠開心見誠坐下來商討是最好的,否則就由立法會部分議員採取處理這現狀的方法。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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