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抗疫措施及「保就業」計劃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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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四月十一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就抗疫措施及「保就業」計劃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局長,早晨。首先想問你剛才在節目提到,僱主領取工資補貼而給予員工花紅也可以,而之前也有提到變相加薪的說法,似乎都在假設僱主領取政府補貼後,僱主不會減少現時支付工資的部分。但譬如剛才聽眾致電節目說,甚至乎商界鍾國斌議員所言,僱主領取政府補貼後,有可能減少相應部分的工資支出,可能完全不出糧予員工或僅支付僱主部分的10%、25%。政府在設計時是否不夠「貼地」?這是很理想的假設,但現實根本不是這樣。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希望大家不要節錄我其中一句說話而獨立去看,要整體去看。正如我說過——當然不在今早——我說過有可能政府提供的工資補貼,不止是員工實際工資的50%,有可能由50%至100%。大家要先明白「保就業」計劃的設計:一是以之前的選定月份,暫時我們的看法是一月至四月的其中一個選定月份,作為計算基礎;但我們沒有辦法預計到六月、七月或八月的經濟環境如何,或每個不同僱主的營運情況、可以如何捱下去,所以我們不會規定其支付的工資部分,而只是規定政府所有提供的補貼均要給予員工。所以剛才我說,甚麼可能都會發生,包括可能有人的而且確不幸被減薪,可能有些情況會給多了錢也說不定。這些都只是可能,我沒有假設僱主的情況,基本上不能做任何假設在六月、七月或八月發生的事。從設計上盡量令計劃有靈活性,而又符合利用公帑的基本原意,補貼能夠透過僱主給予僱員。所以我沒有作任何假設僱主會加薪,亦沒有作任何假設僱主會不減薪。

記者:另外想問你剛才提到,可能會抽查一些不合理的個案,但正如剛才你所說,若政府補貼的部分變成100%的工資,僱主完全不支付,現時的設計也容許,甚麼叫不合理情況?如果政府現在不講清楚,會否令僱主擔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當然如果有些不成比例的安排,而僱主明顯採用一些方法,只想透過申請過程領取的補貼純粹落入自己的口袋,這就不符合這個計劃的設計目的。舉例說,若僱主的經濟情況實際上很好,運作不受疫情影響,但不知為何會申請此計劃,然後全部工資補貼落入自己口袋,這就不符合政策目標和整個計劃的目標,我們會檢視這些個案。

  當然,因為今日仍未敲定細節和條文,所以我今日亦不能夠跟大家說,如何寫個別條文才會令僱主清清楚楚明白計劃的條件。寫好之後、公布的時候會較清楚。不過原則是,我們提供資源的目標,是幫助僱主保留其員工和出糧,令差不多大部分行業能夠安然渡過在疫情面對的困難,當然有些例外。

記者:工資補貼五成方面,可以選四月為基礎,但其實四月未完結,局方有否思考在本月未完結前已經公布措施,有否預計僱主可能會做一些行為,可能變相令自己受惠?局方有否思考這些情況?或者曾否考慮以四月某一日期劃線?有否思考這些方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工資一般以一個月計,雖然有很多以日薪計,甚至以件工計等等。我們知道,甚至很勤力留意社交媒體——有甚麼妙計能夠「無本生利」,如何令自己從這計劃獲益等——我們都會考慮在設計上如何去做。現時我講的所有說話或政府談的都只是初步構思,如果有企業竟然想到「絕世好橋」「呃」政府錢,或者也不算是「呃」,但利用計劃的漏洞領取更大補貼的話,而計劃的設計又不能太複雜的情況下,我不排除可能不包括四月的部分在選擇中。

  不過暫時從傳媒、社交媒體看到的例子,暫時均可處理得到,不過現時不便談我們將如何處理。大家只要誠實做人,做好大家在共渡時艱的環境應該做的事,政府政策在這制度的基本目標是可以做到的。

記者:剛才在節目說過自僱強制性公積金供款人士,如果選定時段,是否供一個月已經合資格?因自僱人士供款比較靈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暫時我們初步的看法是這樣,當然有很多可行性、紀錄整存的問題,以及期間會否還有現在想像不到但將來又可避免的漏洞,今日講不到,因為我們差不多每日都不斷檢視。幸好現時我很高興社會資訊幾發達,因為大家喜歡將妙計寫上網,我們也會參考這些妙計而設計這個系統。不過如果系統太複雜,可能推行的時間會因此押後,這則並非我們希望的。
 
記者:另外想問,如果發現老闆申請工資補貼後,僅以政府的補貼額出糧,除會收回部分補貼外,政府會否考慮加入一些刑責,阻嚇有心濫用計劃的僱主?雖然計劃的申請要快,希望可以盡快幫助有需要的人,但如果員工最後只收到最低工資,政府的計劃會否變成好心做壞事?還是政府暫時的計劃是保失業率而非關注他們的工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個計劃的最主要目的是保就業,簡單而言,就是保持僱主與僱員的合約關係。我們希望未來當疫情可以一直紓緩,甚至減退至消失——當然這個機會很微——令整體經濟運作即使未能恢復百分之百,也可恢復高比例的話,企業可以盡快恢復運作。如果企業(現時未能保留僱員而稍後)要重新聘用僱員,我相信未來社會的反彈能力會受到延誤,所以這是最重要的目標。
 
  究竟我們如何估計六月、七月以至十一月的經濟環境?究竟僱主的營運情況要面對多大艱難?我們暫時很難估計,所以從計劃的設計(工資補貼為期六個月,第一期不遲於六月發放)我們一直做到十一月,希望有足夠靈活性,處理未來整個經濟系統可發生的變化。
 
記者:局長,想問剛才有記者問到會否考慮加入刑責的問題,局長剛才在訪問提到不容許欺詐,但無傷大雅也可以。可否說清楚甚麼情況算是無傷大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當然這些都要檢視和研究,譬如剛才說若一個僱主在這段時間的運作逆市上升但也申請計劃,而又將工資補貼全數作為花紅給予同事,這是否一個大問題?這個需要思考。我初步覺得如果補貼是給予員工,從經濟和勞工市場的角度,我不覺得這是個很大的問題。雖然這與政策原意有差異,因為我們希望保就業,而他基本上無需保就業,這個情況是有差異。剛才談的皆是很初步的看法,但所謂無傷大雅是指,有時如果制度太複雜,所付出的代價是遲發放,以及令程序太複雜,我們便要衡量、秤一秤,從該角度而言,究竟可否容許這些較小的問題。



2020年4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