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抗疫措施及「保就業」計劃與傳媒談話內容
****************************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四月九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就抗疫措施及「保就業」計劃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想問你剛才提到,如果申請工資補貼但期間減薪,其實變相令補貼予僱主的比例大於一半這個數,甚至可能八、九成。政府會否思考填補這個漏洞?抑或很樂觀相信有透明制度已經足夠?僱員會留意有關數字。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第一,這個不是漏洞。「保就業」計劃在設計上要考慮幾點。我們談的補貼50%的工資,並非一定要求僱主在未來數月用作支付一半工資,這個一定要搞清楚。這是一個工資補貼,我們以50%作為計算基礎,是以一個指定月份的工資作為計算標準。我們很難要求一個僱主,可能其生意額下跌九成,只能支付一成或兩成工資,而我們沒有影響其生意(改善),只能補貼其工資,所以不能夠要求他支付(原來)百分之百的工資予僱員。當然,如果僱主領取政府的錢,我們要求他的條件是一定要全數支付員工,和不可以減少任何「人頭」(員工人數),這就是該計劃的條件。
 
  當然有朋友表達意見,我們應該審查每一個申請者的經營情況,是否受疫情影響、影響多少,才發放工資補貼。如果要就數十萬宗申請逐一審查其經濟、營運情況,我相信需要的時間相當之長,行政費亦相當之大。
 
  這次設計整個防疫抗疫基金,我們希望制度能夠很快推出,而是簡單去做,亦不涉及太多行政程序。正如我剛才在電台節目說,因為該計劃的條件是提供該筆錢予僱主,以全數支付僱員,實際上不排除可能有情況要加人手,甚至可能要加薪,這個我們都樂見其成。因為我們不會看其受疫情影響的程度去做,當然我也相信很多僱主如果根本不受疫情影響,也不會申請該計劃。若他申請,就要確保符合剛才說的兩個條件。
 
記者:雖然計劃的原意是不希望僱主裁員,但有些僱主裁員的方式不是直接裁員,而是要求僱員自動離職。這樣他能否領取工資補貼?有沒有監察?有沒有辦法監察這些僱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如果僱主聘請少了人,這即是裁員;他可能是用了一些方法令員工走,便聘請少了人。我們要求僱主不能夠減少所聘人數,他就要想辦法留住員工,甚至重新聘用員工,所以我們並非檢視每名員工,因為若要檢視一、二百萬名員工的情況,計劃的申請程序及整個系統的設計都要十分之長的時間。
 
記者:另外,想問自僱人士方面,是否只有7,500元的一筆過資助?假設很多自僱人士未必有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賬戶,現在才申請賬戶,還可否領取資助?保險業方面,有不少人均屬自僱,佣金如何處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自僱人士的而且確五花八門,每個情況都不同。因為自僱人士的薪酬有多少,完全靠他自己提供和申報,所以基本上亦無從去查。如果屆時我們發現有些個案可能甚至涉及欺騙成分,調查也相當困難。所以在設計向自僱強積金供款人士提供一筆過資助的部分,就要更加簡單,現時基本的初步構思是基於其在二〇一九年有否供款而發放,供款可能也不穩定,所以我們會看二〇一九年的情況而提供一筆過資助作補助,這是自僱人士的情況。
 
  當然你提到有很多自僱人士可能收取現金為工資,可能因為不欲報稅或其他原因——很抱歉,若不報稅、不供強積金,這次計劃未必幫到他。不過我們知道有些情況相當困難,譬如學校營辦課餘活動,一些音樂、體育或藝術導師,這次因為學校停課,他們沒有任何收入。所以我們亦有一次過資助,教育局會提供一次過資助予學校作為補助。
 
  但當然正如特首昨日(四月八日)所言,我們在設計抗疫措施時,因為沒有一個包括全香港「打工仔」的制度和系統,只能夠以最大(覆蓋)的項目,包括強積金或其他ORSO Scheme(職業退休計劃),以提供工資補貼,固然不能夠做到滴水不漏。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