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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介紹勞工政策範疇書面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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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四月九日)提交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介紹勞工政策範疇的書面發言稿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二〇二〇至二一年度勞工及人力發展的政府經常開支預算為24億6,000萬元,較去年度修訂預算的21億4,000萬元增加3億2,000萬元(即15.1%),佔整體政府經常開支0.5%。以下我會簡述政府來年在勞工及人力發展方面的工作重點。

支援勞工

  香港的經濟去年下半年已出現負增長,而失業率亦隨之持續攀升,加上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威脋,預料勞工市場會進一步惡化。政府計劃於今年下半年調升在「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僱主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上限,以進一步鼓勵僱主聘用年長人士、青年及殘疾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優化措施推出後,僱主在這三個就業計劃聘請每名求職人士,可獲得高達60,000元的津貼。

  此外,政府亦會於今年下半年以試點方式,向參加這些就業計劃的合資格年長人士、青年及殘疾人士發放留任津貼,鼓勵他們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從而穩定就業。視乎在職培訓期的長短,全職僱員可獲發最多12,000元留任津貼。

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供款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

  就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僱主強制性供款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安排,政府會繼續積極推展籌備工作,包括制訂配套措施的執行細節,例如協助僱主開設歸屬其名下的專項儲蓄戶口,以及開展草擬賦權法例的工作等。政府會致力在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賦權法例草案,以期在二○二二年或之前獲得通過,並於賦權法例通過兩年後及強積金計劃的「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延長法定產假

  政府已於今年一月八日把《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現正由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條例草案建議在《僱傭條例》新增四星期產假,讓合資格僱員在緊接目前10星期的產假之後放取,並以現時法定產假薪酬的比率(即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就延長法定產假的額外產假薪酬,以每名僱員36,822元為上限。該上限會不時作出檢討。雖然條例草案設有該上限,但僱主不會被禁止在僱傭合約給予僱員較高的款額。

  政府會以報銷形式承擔上述額外四星期法定產假薪酬,並會透過行政措施發還款項予僱主。勞工處會籌備一套新款項發放資訊系統,以推行全新的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發還計劃)。政府已於今年一月就開發新資訊系統的建議諮詢人力事務委員會,委員原則上不反對政府將建議提請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如延長法定產假的條例草案及開發新資訊系統的撥款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獲得通過,政府期望在明年底前推行發還計劃。

逐步增加法定假期

  行政長官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公布10項民生政策新措施,其一為逐步增加法定假日日數,使其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政府會制訂及邀請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商討有關方案,並會促成和配合。勞工處會提供相關資料,以協助勞顧會就有關建議進行討論。

成立專責外籍家庭傭工科

  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是香港的重要勞動人口。勞工處將成立專責外傭科,以確保有效協調及推行加強保障外傭的措施,並向外傭及其僱主提供更佳的支援。該科的工作包括加強宣傳教育工作、為外傭及僱主提供更多支援服務、支援落實外傭政策措施,以及開拓外傭來源地。

提升職業安全及健康水平

  政府十分重視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因應各行業的職安健風險水平,勞工處制訂相應的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策略,推動僱主與僱員同心協力,做足安全措施,以防止意外發生。

  由於建造業的致命工業意外數目和每千名工人意外率居各行業之首,因此勞工處會繼續透過一系列針對措施,致力改善建造業工人的職安健,包括針對涉及危險工序或安全表現欠佳的工地,進行更深入的突擊巡查;以及加強參與工務工程地盤安全管理委員會會議,以掌握最新風險情況及給予意見,從而調整巡查重點。另外,為加強保障裝修維修業工人,勞工處在今年會透過新增資源,增設一個專責監管裝修維修工程職安健的辦事處。

  勞工處於本年初推出「工地安全大使試驗計劃」鼓勵建造業工人向勞工處舉報不安全的工作環境,以及與物業管理單位合作加強屋苑內個別住宅的裝修及維修工程的通報機制。勞工處亦正優化建築工程的法定呈報機制,以涵蓋為期較短或涉及工人人數較少但風險相對較高的工程。勞工處在收到有關資料後,會因應其性質及風險程度,進行針對的安全巡查。

  勞工處會繼續舉辦大型推廣活動及製作動畫短片形式的職安警示,提升業界持份者的職安健意識。

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

  行政長官於二○一九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計劃推出一個為期三年及以建造業工傷僱員為對象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並建議修訂法例以委託職業安全健康局負責管理先導計劃。先導計劃主要會由政府資助,而僱主則須承擔部分復康治療費用,以履行其在《僱員補償條例》的現行法定責任。

  勞工處在諮詢相關持份者有關先導計劃的構思及建議運作模式後,已隨即啟動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並正擬訂先導計劃的細節。政府的目標是在二○二○至二一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職業安全健康局條例》的條例草案。視乎修訂法例的進度及具體籌備工作所需的時間,政府期望於二○二二年推出先導計劃。

為僱員提供培訓支援

  僱員再培訓局於去年十月推出「特別・愛增值」計劃(特別計劃),為受經濟不景所影響的僱員提供為期兩至三個月的綜合培訓,並為合資格學員在接受培訓期間提供特別津貼。鑑於特別計劃反應正面,二○二○至二一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向再培訓局增撥25億元,配合其優化及延長特別計劃。再培訓局亦於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憲報刊登一項附屬法例,並向立法會呈遞,把學員的每月最高津貼額由4,000元增加至5,800元,以期於五月二十五日生效。有關安排將惠及常規課程及特別計劃的合資格學員,每年人數超過40 000人。

  主席,我的簡介到此為止,歡迎各委員提問。
 
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1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