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呼籲外籍家庭傭工及僱主攜手抗疫(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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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四月二日)呼籲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其僱主在休息日安排上互相體諒。他感謝外傭對香港社會的貢獻,並呼籲他們保持社交距離以對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政府正進行一系列宣傳活動以傳遞相關信息。

  羅致光博士在呼籲外傭及僱主攜手抗疫的短片中說:「政府已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四人的群組聚集,違例者可被檢控。我們十分明白外傭大多希望在休息日與朋友見面,但現時香港正處於抗疫的重要時刻,大家有必要保持社交距離,防止疫情擴散。」

  由三月二十九日起至四月十一日,政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四人的群組聚集。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而若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羅致光博士亦呼籲僱主諒解目前的特殊情況,並與他們的外傭商討休息日安排,鼓勵他們留在家中休息或讓他們在平日而非週末放取休息日。羅致光博士補充說:「我亦要提醒僱主,若不給予外傭休息日或在未得同意下而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屬於違法行為。」

  政府正進行廣泛宣傳活動以重申以上信息。宣傳活動包括與總領事館合作,經由他們的網頁及社交媒體平台向其國民傳遞相關信息;在全港張貼及派發海報和單張(載有外傭的主要語言,包括菲律賓文、印尼文及泰文);及在以外傭為對象的電台節目播放呼籲等。

  另外,一些關於休息日安排及相關僱傭事宜的常見問答已上載勞工處的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供僱主參考。

  除有關社交距離的措施外,政府已實施措施以協助僱主及外傭應付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帶來的特殊情況:
 
  • 所有在六月三十日或以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可在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延長合約最多至七月三十一日(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3/19/P2020031900392.htm);
  • 如外傭現行合約於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屆滿或終止,可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申請以訪客身分延長在港的逗留期限(最多一個月),以便他們可以在香港尋覓新僱主(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3/21/P2020032000828.htm);及
  • 外傭在現時合約屆滿後跟相同的僱主續約,或將會與新僱主開展新合約,可向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度假,以18個月為限。

  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資訊及健康信息,請瀏覽政府的「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chi/)。網頁載有中文、英文、菲律賓文、印尼文、泰文、印度文、斯里蘭卡文、孟加拉文、尼泊爾文及巴基斯坦文的資訊。

  如外傭及其僱主就僱傭事宜有疑問,可透過勞工處的外傭事宜專屬電子郵箱(fdh-enquiry@labour.gov.hk)及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的網上表格向勞工處尋求協助。



2020年4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