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東盟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涉及菲律賓的部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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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三十一日)表示,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的《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中涉及菲律賓的部分將於五月十二日生效。
 
  在《自貿協定》下的貨物貿易方面,菲律賓將逐步減免對香港原產貨物實施的關稅,涵蓋香港不同類型的貨品,包括珠寶、服裝及衣服配件、鐘錶和時鐘、玩具等。香港商號如欲為出口到菲律賓的香港貨物取得上述的優惠關稅待遇,其貨物須符合有關的優惠產地來源規則和相關規定,並向工業貿易署(工貿署)或政府認可簽發來源證的機構申請產地來源證。詳情請參閱工貿署發出的相關貿易通告: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oc/2020/coc2020.html
 
  在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在《自貿協定》下於菲律賓享有更佳的商機和取得市場准入的法律保障,涉及廣泛的服務界別,包括商業服務、電訊服務、建造及相關工程服務、金融服務、旅遊及與旅行相關的服務,以及運輸服務;這些都是香港具有傳統優勢或具進一步發展潛力的行業。
 
  在《投資協定》下,菲律賓亦將給予香港企業在當地的投資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資實體提供保護和保障,並承諾投資和收益可自由轉移。菲律賓亦會在投資被徵收或因戰爭、武裝衝突等事件引致投資損失時,按《投資協定》商訂的標準,給予在當地投資的香港企業相關補償。
 
  隨着涉及菲律賓的部分生效,《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涉及七個東盟成員國(即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部分均告生效。有關涉及餘下三個東盟成員國(即文萊、柬埔寨和印尼)的部分的生效日期將於確實後再作公布。
 
  就兩份協定的文本及重點,請瀏覽工貿署網頁(www.tid.gov.hk/tc_chi/ita/fta/hkasean/index.html)。



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