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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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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三十日)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新委任黃錦輝教授為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任期兩年,由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歡迎黃教授獲委任為調解中心董事局成員,並衷心感謝即將離任的董事梁光漢先生在過去六年為調解中心所作出的貢獻。」
 
  調解中心獨立持平地管理一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該計劃在訴訟以外提供既獨立又費用相宜的途徑,主要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解決金融機構與客户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由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員、三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行政總裁組成。
 
 
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