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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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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宣布再次委任馬豪輝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主席,任期兩年,由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五名現任成員亦再獲委任兩年,他們是朱賢昌、林振昇、高朗、羅君美及蘇陳偉香。

  另外一名新委員梁頌恩,同獲委任兩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歡迎有關任命。

  「我感謝馬豪輝一直致力委員會的工作,並有信心在他的領導下,委員會定會繼續確保基金有效運作,為僱員提供保障。」

  羅致光博士又感謝即將離任的委員梁芳遠過去六年對委員會的服務和貢獻。
 
  由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的成員如下:

主席:
馬豪輝

委員(代表僱員):
朱賢昌
林振昇
梁頌恩

委員(代表僱主):
高朗
羅君美
蘇陳偉香

官方委員:
勞工處助理處長(負責欠薪保障事宜)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負責處理破產事宜)
破產管理署助理首席律師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成立,主要負責管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向因僱主無力償債而受影響的僱員提供特惠款項。
 
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