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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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三月二十五日)發表以下聲明:

  「社會現正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所帶來的種種挑戰,其嚴重程度及影響之廣均前所未見,司法機構當然亦未能免於病毒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自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法庭聆訊開始延期(即「一般延期」的開始)以來,各級法院因而受影響的案件數目佔全年案件量接近百分之十八。由於目前情況對司法工作造成嚴重影響,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律政司及其他眾多有關的各方──當然還包括全體香港市民,都非常關注因此而引起的變動和不便。

  這段期間,不少組織和人士(包括之前所提到的組織和人士)集思廣益,協助司法機構制定和策劃合適的措施,我非常感謝他們的建議和幫助。由最初開始,司法機構一直積極計劃並採取行動,處理因疫情影響法院運作而帶來的問題。法官、司法人員及司法機構的員工亦努力不懈,配合司法機構在這方面的工作。

  然而,因應事態最新發展,過去數天有人關注到一般延期此刻仍未能確定會持續多久;而假如法院在可見將來仍未能恢復正常運作,司法機構打算推行甚麼進一步的措施以緩解現時情況。我既明白亦有着同樣的關注。因應本港公共衞生情況的進展,司法機構原計劃在剛過去的周一(三月二十三日)恢復法院内各項正常活動。很可惜,由於過去數天發生的事情,這計劃無法實現,而我們亦須緊急宣布一般延期安排須繼續再維持兩星期,這情況亦令司法機構須立即考慮如何處理再次暫停的法庭服務。在此,我希望向大家重點説明我們在這方面一直進行的工作。更詳盡的細節已載於今天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發出的資料文件内。此外,有關資料文件亦載有自一般延期安排以來,我們所進行的工作細節。大家請參閲有關資料文件。

  直到現在,我們採取了較保守的做法以訂定一般延期期間聆訊案件的類別。除了一些具特殊性質的聆訊外,在這期間進行的聆訊主要是緊急和必要的聆訊。我們採取這種做法是基於公共衞生及安全的考慮,因為法院大樓經常會有許多人聚集,因此病毒擴散有非常實在的潛在風險。況且法院大樓不單是進行法庭聆訊的地方,亦設有登記處和其他服務設施,使用這些服務所涉及的人數甚眾。我們在決定採取哪些做法來應對目前情況,公共衞生及安全始終是至關重要的考慮。

  儘管如此,我們一直急切地探討採取其他方法,務求在無損法庭使用者、我們的員工及法官的健康和安全的情況下,能在這期間提供更多法庭服務。例如,很多法官一直主動進行案件管理工作(如給予適當指示),並以書面方式作出裁定(從而免卻訴訟各方親身前往法庭應訊)。再者,司法機構正積極考慮以使用不同的科技,例如電話、視像會議或同類視像設備來聽取陳詞,並擴大法庭聆訊範圍(即不限於緊急或必要的事宜)。有建議指,司法機構可更廣泛地利用資訊科技來應付目前的情況,我大致上同意這個做法。唯一要指出的是,若要採用這些方式以便利聆訊進行,前提是這些方式要有充分的後勤配合,亦必須在法律框架内進行,並符合適用的法院規則及程序。此外,資訊科技方面的保安問題亦必須解決。

  我謹向社會各界保證,如一般延期安排必須延長,令法庭事務於更長時間後才能恢復正常運作,司法機構定會全力應對有關情況。我們過去曾與有關的各方開會商議,將來我們會繼續進行這些會議。然而,我們不可忽略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現時社會正面對一項公共衞生及安全的挑戰;司法機構在考慮採取最佳做法時,定會時刻謹記要顧及公眾、法庭使用者、司法機構的員工和法官的健康和安全。我希望一切早日恢復正常,但若一般延期安排必須繼續的話,我們將竭盡所能,讓法院在切實可行和安全的情況下最大程度地運作。」



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