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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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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刊登憲報,訂立《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將14天的強制檢疫安排由只適用於內地抵港人士擴展至澳門及台灣的抵港或過去14天曾於該地逗留的人士。
 
  配合自二○二○年三月十九日生效的《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修訂規例》的實施代表所有未受豁免的抵港旅客將接受強制檢疫。這項措施將進一步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香港散播。
 
  《修訂規例》將於明日(三月二十五日)零時零分生效,有效期與《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相同(即至二○二○年五月七日午夜十二時)。
 
  其他與第599C章有關的強制檢疫安排將繼續有效,包括政務司司長可豁免部分符合指定條件的類別的人士接受檢疫及罰則。違反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修訂規例》是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條例》)(第599章)而訂立。《條例》第八條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防止、應付或紓緩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影響訂立規例,以保障公眾健康。
 
  政府於二○二○年二月七日刊登憲報,訂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定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天期間,從内地抵港或曾在內地逗留任何時間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
 
  鑑於全球各地的疫情正迅速蔓延,各地個案數字不斷上升,衞生防護中心強烈呼籲市民應避免所有非必要的外遊計劃。
 
  衞生署會密切留意當地的情況,並透過媒體、政府的「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頁(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及衞生署網頁(www.gov.hk/ncv)發布最新資訊。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健康資訊的查詢,可致電衞生署熱線(852)2125 1122(每日上午八時至午夜十二時運作)。
 
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