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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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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三月二十四日)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下稱「推薦委員會」)就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法官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推薦。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知悉政府將會就這項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由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他表示,在立法會同意這項任命之前,不宜作進一步評論。不過他深信如張舉能法官獲委任,他會是一位出色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必定會繼續維護法治及保障司法獨立,司法機構在他領導之下將會繼續確保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終審法院是本港的最終上訴法院,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組成,非常任法官也可應邀參加審判案件。《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之首,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執行其他合法地不時委予他的職能。

  張舉能法官表示,對於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就這項任命的推薦,他深感榮幸。他表示,充分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如獲委任,他將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
 
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0時5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