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記者會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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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三月二十三日)下午舉行記者會。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亦有出席。以下是記者會答問內容:

記者: 剛才你提到禁賣酒,但為甚麼那麼多專家近來提議乾脆限制一些娛樂場所、飲食場所的營業時間,為甚麼林太你不做呢?或者現在不做的時候,對於一些飲食場所會否給予他們一些指引,可能如專家提議可否單向坐、座位數目,其實這時候會否已經給予這些指引?以及如果立法的話,會透過哪條條例去做?另外,你今日全面禁止非香港居民入境,但其實早幾日大家已經建議你這樣做,是否因為你早幾日沒有做,所以令這段時間可能多了確診個案?是否遲了一步?其實今日還會否有些更「辣」的措施?可能有些專家都建議其實所有婚宴、婚宴場所等等都有些指引給它們,那麼今日的指引是甚麼?可否說清楚些?
 
行政長官:我或者先回答第二個題目。正如我這兩個月每一次向大家交代我們處理疫情,我都很強調我們要不斷地監察及迅速應變,我剛才亦說這疫情變化得很快,例如早階段是由內地輸入,現在去到全球輸入,所以每一次我們採取一些措施都要按着疫情變化。大家亦不需要擔心,因為我們所謂的每一次其實是頻密到可能是每一日,甚至每一個上午、每一個下午都在看最新疫情的變化而採取最適當的措施,而每一次採取的措施我們亦第一時間向大家交代措施有沒有成效。例如在三月十九日採取所有海外國家/地區入境香港要接受十四日檢疫,對於非香港居民是相當有成效的,到目前為止,三月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日都只剩數百人,我在兩日前和大家分析過,這並不是做得遲、做得早,我們要看着每一個措施的成效,然後再在它的基礎之上再進一步管控。如果你有興趣知道數字,現在香港確診數字──即未計及稍後四時半我們的同事會向大家公布的數字──是318宗,而涉及──至少我現時掌握的,因為有些可能他們未能夠確定究竟是香港居民還是非香港居民──非香港居民是四宗,亦不是近這數日的;在四宗當中,大家記得星期六我都舉過例子,是一個香港居民的配偶。就算剛才我說第一個措施是非香港居民不准入境,可能是配偶的時候,我們都需要有特殊的入境安排讓他/她入境,因為這是人道的問題。就接下來還有沒有更「辣」的措施,我們每日不但在看本地的情況,亦在看海外的情況,究竟有些甚麼措施去到甚麼情況下亦得到社會的支持可以採納。只要是對於防控疫情是有需要、適合香港的環境,特區政府會毫不猶豫採取這些措施。
 
  第二方面的問題是有關於食肆、飲宴的場所。首先可以很正面、肯定地說,你剛才提到的指引,即是這些場所如果要繼續營業,我們要發出甚麼指引,這工作已經在進行,亦會積極跟進。衞生防護中心會發出這些指引,清晰地告訴它們營業時的營業模式應該是怎樣。我剛才亦提過,我們的有關部門、甚至我都會邀請相關的局長在接下來的日子要和業界商討,可能要透過視像會議來商討,在它們自己的行業中有甚麼工作可以做而不需要去到全面關閉這些食肆,因為大家知道香港居民其實有很多都不是自己在家做飯,他們是需要外出買膳食,而食肆可否轉做外賣、沒堂食,這些我們都希望聽到業界的意見,無論在發出指引、和業界商討究竟還有甚麼安排,這是可以做的。
   
  至於立法工作,在酒牌方面,因為酒牌的當局是酒牌局,是一個法定機構,今次由於這個限制,即是不准賣酒和不准供應酒,都頗嚴厲的,所以現時我們的看法──當然律政司司長仍在研究──都是須要援引我們一向在用的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Disease Ordinance)另立一條規例(Regulation)來做。如果大家記得,我們在這兩個月的抗疫工作已經先後援引這條例立了四條規例,所以都應該用這法律基礎去做。

記者:你好,林太。雖然你強調你一直的抗疫措施是迅速回應一些最新的狀況,但其實很多人都批評你由去年到現在的做法都是too little too late,即是其實你自己都是早幾天在星期六才見過傳媒,公布一些措施,為甚麼隔兩天突然間又再進一步禁止非港人來港?我們看看,新加坡較香港早一步,其實你會否覺得你不夠遠見抑或是你做遲一步?另外,想問你說看看14天後的情況再決定,其實這標準會按甚麼去評估14天後仍會否繼續?另外,想問關於你提到會等娛樂場所或健身室它們自發去做一些抗疫工作,你接下來的規例內,你剛剛提到如自發的安排無效,便會有一些賦權的工作,你可否說說其實屆時是否要再另立一條規例,或是現時正思考的規例已經包含這事宜,即將來不須再立一條去做。以及行業那方面,其實會否在支援行業之餘直接給錢支援員工,即參考英國的做法那樣?
 
行政長官:第一個問題我已說過,我很樂意再在此重申,我們這兩個多月的抗疫工作是不斷按疫情的變化、按着專家給予我們的意見、按着我們已做措施的效果來推進。所以有時不能今日說完,明日便不能再說;明日說完,後日就不能再說,因為疫情會變化得很快,這也是回應了為何要迅速應變。迅速應變是沒有時間表的,是不需要說你每星期只能說一次而不可重複再說,這完全符合我一直給予我的團隊這三個方針的第一個,就是需要迅速應變。
 
  至於香港特區政府在抗疫的表現,我不在此評論。但如果大家看我們現在的情況,我們仍然有信心透過已建立的良好系統;透過我們的醫護人員的盡心盡力;透過大批公職人員、義務工作人員在背後的支援;透過全港大部分市民的防疫意識和願意作出某程度上的犧牲,例如雙職父母,由於子女停課,他們必須留在家中照顧子女;又例如有很多人需要放棄平常的生活習慣;又例如很多企業因爲市道蕭條,生意受到很大影響,我有信心在這前提下,在我們共同努力下,我們可以繼續有效嚴控疫情。
   
  至於14日拒絕入境畢竟是入境政策,並不涉及法例的修訂。我們亦不想告訴市民或帶出一個信息,就是情況不知道會持續多久,所以能夠每兩星期我們主動檢視,然後公布究竟這一種不准許入境的入境政策是否仍然有理據是需要繼續──但其實我們不會等到14日才做,我剛才都說我們真的是每一天都會檢視。所以今天向大家公布的事宜不是今天才想的,是星期六完成記者招待會後,我們便繼續研究,經過星期日一整天,我們認為又是時候需要作出一些更嚴格的措施,因此現在向大家公布而已。
   
  至於條例方面,律政司的同事此刻還在研究應以一條甚麼規例,最能夠滿足到我們要迅速應變的策略,但疫情又變化得很快,甚至快到你也很難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議來公布,所以律政司提出,可能我們在這個最新的規例中是要賦權──即是找一個政府部門或政府官員,以後如有東西要增減就由這個當局去做。這做法亦曾用過的,早前在第599章下成立的599(c)及599(e),有關於入境時要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下有豁免的安排,那麼誰去決定哪個組群和哪些人會被豁免安排?法律上是賦權了政務司司長。這做法可能都是我們現在考慮的方向,如完成後,我們一定會盡快向大家公布情況是怎樣。
   
  至於員工方面,我非常了解企業如果生意差,受影響的除了是東主,亦會影響受聘的員工。我在此希望,我們剛才所說的手段──不讓它們供應酒類飲品或賣酒──我不希望看到有員工被裁減,但我們亦會從政府的角度去想如何可以直接幫助到更多在就業上出現困難的僱員。早前,財政司司長公布的每位成年永久性居民均可獲發一萬元,都是希望能幫到更多香港市民,但我們仍在研究這工作,特別是針對一些失業或就業不足的人士,我本人和有關司局長還在研究,我們會盡我們最大的力量去幫助香港市民,特別是就業受到影響的市民,提供最適切的援助。
 
記者:林太,想問其實你說律政司現仍正研究那規例,但都要看情況如果沒效亦要盡快做,其實有沒有一個時限說最快何時可以真的用法例規管這些事宜?另外,想問因為如果從台灣和澳門入境的香港居民,其實過去14日如果到過海外的話,都不可以入境,想問其實入境處有沒有辦法識別哪些人、究竟他們過去14日的行蹤,抑或要靠他們自律去申報?另外,還想問就是其實看到,尤其是昨日公布的警方突擊檢查發現有些人不在檢疫居所的數目都不少,其實政府有否想過一些方法怎樣可以再加大一些檢疫中心?有否考慮過徵用一些酒店去做?因為如果突擊檢查也有30多個,可能實際上的人會更多。多謝。
 
行政長官:三個問題,或者我稍後請李家超局長說說關於怎樣識別那方面,陳局長說說我們現時檢疫中心的情況,以及為甚麼酒店並不是一個最理想的地方。我說說那個規例的訂定。如果要對一些領有酒牌的食肆、酒吧或者會社,禁止它們一段時間不能夠售賣和供應酒類的話,是要法律手段的,因為香港很尊重這些企業的權利。這個法律需要盡快做,我已親自和律政司司長說過,她也會分秒必爭地去做,希望能夠盡快做。不過,我剛才所說的第二點,我們都會與業界商討,我們除了與餐廳、酒樓,都願意與酒吧業界商討,是否可以有些事情不需要等法律都可以先做,令現時大家都比較關注的酒吧不會成為一個病毒傳播的場所。在盡快做法例的同時,我們亦會兼顧透過磋商、透過我們發出的詳細指引,各方面希望能夠達致一個較好的效果。現在請李局長說說在台灣、澳門入境,但在過去14日曾經處於海外須要被拒絕入境的情況會如何安排。
 
保安局局長:多謝行政長官。入境處(人員)對於任何入境人士進入香港時都會作出查問,任何人如果向入境處人員提供虛假資料,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是非常重的罪行。入境處同事是專業及在這方面有經驗,他們有問話的技巧,有時在情報方面亦有資料,針對每一個人(入境時)在問話期間的表現或提供的資料,以往很多時因為他們提供的資料未獲入境處人員滿意,而被拒絕入境,所以入境處人員在把關方面,他們有其專業能力,但最重要是任何人士若提供虛假資料予入境處,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
 
行政長官:陳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剛才你提到現時的強制檢疫安排,事實上我們留意到有人不按指示,警方已經全數截獲該五名(需接受強制檢疫人士),另外有30多名被發現擅離家居,現正調查中,在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做。你剛才所說的是在酒店進行檢疫,目前有關檢疫,由三月十九日開始實施的新法例(《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下,檢疫地點主要為家居,當然酒店亦是可以選擇的地點。我們亦留意到有部分受檢疫人士選擇了酒店,也有不少酒店安排了套餐式服務,或有特定樓層(供受檢疫人士入住),又或者有14日的檢疫安排等,我們都留意到這些安排。至於有人自行選擇酒店作為14日家居檢疫的地點,衞生署已跟酒店業、旅遊事務署等聯繫,並向他們提供指引,讓業界能夠知道在環境和員工等方面的處理上該怎樣做。業界亦指出如何安排這類服務,屬個別酒店的商業決定。
 
  當然亦有聲音指在檢疫期間是否會做多些測試,剛才行政長官亦說過,我們接下來會對來自歐洲大陸、英國和美國的每一位抵港人士增加病毒檢測,對於無徵狀而來自剛才所說的幾個比較高風險地區的來港人士,每一位都會做檢測,當然現行做法已經擴大,亦已經開展了派發樣本瓶,現在我們會再派發多一些。我們會在現時的基礎下檢視,因為有關安排剛剛開始,我們會檢視相關流程,例如已派發的樣本瓶有否交還,交還後的測試結果,剛才行政長官已提過,已收集的140多個樣本測試結果全部呈陰性,我們會因應整體情況考慮調整檢測策略,有關策略旨在使有關做法達到更有效和更快可以得悉結果,但增加接受檢測人數和為每一名(從歐洲大陸、英國和美國)抵港人士做檢測,即將展開。
   
行政長官:最後我想說多一句。我在此想向所有在這次抗疫裏走在前線的醫護人員及其他做防疫抗疫工作的政府人員、醫管局的同事,或是我們的輔助部隊的義工,對他們表示深切的敬意。這工作其實是非常之艱巨,以及因為有感染的風險,會令參與的同事和他們的家人或多或少有一些擔憂。這一批同事已經是很有毅力地去抗爭了兩個多月,如果這時候是由於很少部分的人士故意違反我們的家居檢疫令外出打球、吃車仔麵而導致社區爆發,我請問他們能否對得起這些同事。同樣地,經過兩個月,我們曾經是成功的,我們一系列減少社交接觸的措施,包括家居工作、減少活動、全部文化藝術活動都要被取消,我們是曾經成功令我們可以稍為恢復一些活動,酒樓食肆會多回兩、三成生意。但現時因為有輸入的個案,我們從來沒有排斥香港居民回來,無論在英、美、法、德留學的香港學生,或是在日本受疫情影響的郵輪遊客、或者是仍然滯留在湖北的香港居民,我們都很樂意去接他們回來;但是接他們回來的同時,我們每一個人都要 守規矩,要知道每一個人如果不守規矩,對於這一場疫戰的影響,我們才會有能力可以齊心抗疫。我在此呼籲每一位打算違反家居檢疫令的人士,每一個仍然還要外出不斷進行社交接觸的朋友,請你們認真想想,是否不可以再忍耐克制多一段時間,讓香港有機會打贏這一場仗?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