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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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三月二十日)宣布,自一月二十九日開始的一般延期安排將於三月二十二日結束。除非另有列明,法庭事務一般將於三月二十三日逐步恢復。

  司法機構早前宣布,若公共衞生情況許可, 一般延期安排會在三月二十二日結束。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和所有其他相關因素,司法機構認為,當一般延期安排如期在三月二十二日完結,有需要為法庭程序和前往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實施加強的預防措施。另外,部分在一般延期期間為減少法院大樓內人流和人群聚集而實施的措施將繼續執行,直至另行通知。
 
恢復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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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法庭有特定指示需要延期,法庭程序在三月二十三日會逐步恢復。為確保有序恢復法庭程序,法庭將在聆訊(尤其是審訊)恢復前,給予適當的緩衝期。不論案件是重訂聆訊日期或如期進行聆訊,相關訴訟各方(不論有否法律代表)都會收到清晰的通知,也會有足夠的時間為其案件作準備。

  原被傳召於一般延期期間到高等法院及死因裁判法庭等候抽選為陪審員的人士,則無須到法院,司法機構將另行書面通知。

  法院登記處/辦事處自三月九日起以分階段和循序漸進方式恢復運作,早前暫停的登記處事務將由三月二十三日起恢復正常。另外,司法機構亦會重開向法庭使用者和公眾人士提供服務的其他辦事處,但因應公共衞生考慮,高等法院大樓餐廳和西九龍法院大樓小食部仍然關閉,直至另行通知。

預防及人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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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經慎重考慮,在平衡公共衞生考慮與有序恢復法庭程序和登記處服務後,會繼續實施適當的預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保障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的所有人士的健康。法庭使用者須接受體溫檢測及佩戴外科口罩,才會獲准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

  為支援上述安排,司法機構會實施適當措施,包括必要的排隊、派籌及分流制度及採取保安措施以限制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人數。為減少社交接觸,法庭和大堂的座位數目將減少約一半。此外,登記處和辦事處等密閉空間將設人數限制,避免使用者聚集。

  司法機構提醒訴訟各方、法律代表和法庭使用者,如須接受政府規定的檢疫或醫學監察,切勿前往法院大樓出席法庭程序或到法院的登記處和辦事處處理事務。法庭使用者如須接受政府規定的任何檢疫或醫學監察,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向法庭申請缺席許可/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安排的詳情會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法庭使用者應密切留意司法機構網頁發布的最新資料,並到法院大樓處理事務時,聽從司法機構職員和保安人員的指示。

  司法機構會繼續保持警覺,並會因應公共衞生情況,不斷檢視上述安排是否需要修訂。司法機構將繼續與持份者緊密聯繫,適當地向法庭使用者提供資訊。

查詢及資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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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一般查詢可於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致電以下熱線:
 
  • 一般查詢:2869 0869
  • 終審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遺產承辦:2840 1683
  • 區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審裁處:2771 3034
  • 勞資審裁處:2625 0020
  • 小額錢債審裁處: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 執達事務組:2802 7510
  • 法庭語文組:2388 1364

  司法機構會繼續把最新資訊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www.judiciary.hk),包括審訊案件表、司法機構因應公共衞生考慮所作安排的信息和法庭使用者到訪法院大樓應注意的事項。法庭使用者請按需要參閱最新的網頁資訊。



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