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務司司長提交回應《申訴專員年報2019》政府覆文致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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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回應《申訴專員年報2019》的政府覆文致辭全文:

主席:

  我今日提交政府覆文,回應《申訴專員年報2019》(下稱《年報》)所載的建議。

  這份《年報》由前申訴專員劉燕卿女士擬備,是她五年任期結束前的最後一份報告。我謹藉此機會代表政府再次感謝劉女士在申訴專員任內為改善公共行政作出的重要貢獻,尤其是在推動政府部門以調解方式處理市民投訴方面,劉女士功不可沒。劉女士亦加強申訴專員公署(下稱公署)主動調查的工作,以宏觀角度審視各項社會關注的政策,充分發揮其監察公共行政的職能。展望將來,政府會繼續全力支持現任申訴專員趙慧賢女士和公署的工作,致力落實申訴專員的建議,與公署合作改善公共服務和有關政策。

  在《年報》中,申訴專員總結12宗主動調查個案,以及205宗全面調查個案,提出合共253項建議。政府覆文就申訴專員有提出建議的12宗主動調查及105宗全面調查個案作出回應。政府部門和有關公營機構接納當中絕大部分建議,並已經或正在採取各項跟進行動。至於個別未能採納的建議,有關部門已向申訴專員交代或提供補充資料予申訴專員考慮,並在政府覆文內詳細解釋其困難或作出回應。

  主席,公署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處理近5 000宗投訴個案。不論個案是以查訊、全面調查或調解的方式跟進,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均與公署通力合作,認真處理。申訴專員運用其特有的法定調查權力,協助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找出引起投訴的問題,查根究底,並建議全面而有系統的解決方法或更具成效的措施,推動良好的公共行政,使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的運作更有效率、更切合市民的需要。公署與政府部門的積極互動,尤其是在透過主動調查的個案推動跨部門的主動協調和合作,效果令人鼓舞。

  有關政府規管中成藥的主動調查便是其中一個例子,申訴專員深入查研《中醫藥條例》(第549章)下有關中成藥定義的漏洞、中成藥過渡性註冊轉為正式註冊的進度,以及其他相關事宜。政府接納申訴專員提出的12項建議,並認同中成藥的規管有可改善之處。我很高興指出,政府已開始修訂該條例下中成藥的定義,稍後會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修訂建議。此外,政府成立為數五億元的中醫藥發展基金,協助中醫藥界推動中醫藥的發展,目標包括協助本地中藥商註冊中成藥。基金自二○一九年年中起逐步推出多項資助項目,為業界提供技術支援,從而進一步加快中成藥的註冊程序。政府會繼續致力完善香港中醫藥的監管機制,並通過不同渠道向市民大眾、業界及其他持份者傳達藥物安全的信息。

  此外,申訴專員在政府部門如何處理冷氣機滴水問題的主動調查中,探究食物及環境衞生署跟進冷氣機滴水問題的程序及指引;亦研究責成屋宇署引入措施,促使及鼓勵大廈在大維修時安裝中央去水管排放冷凝水。在兩個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主動調查報告所載的全部建議均已落實,對受相關問題困擾的市民實在是個非常好的消息。

  在公開資料方面,向政府部門索取資料的要求持續增加。各部門於二○一八至一九年度接獲市民根據《公開資料守則》(下稱《守則》)提出的索取資料要求超過7 700宗,為歷年最多,較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增加超過百分之二十。面對數量龐大的索取資料要求,政府部門悉力以赴,按照《守則》處理每宗要求,當中百分之九十四的個案獲提供全部資料,另有百分之三的個案獲提供部分資料。雖然索取資料的要求持續大幅上升,公署接獲涉及索取資料要求的投訴卻由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93宗下降至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87宗。

  我們明白市民期望政府保持公開及問責,亦注意到公署認為部分公營機構仍然不願意提供資料,或未能全面理解《守則》的精神及原則。為提升職員對《守則》的認識和理解,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繼續為相關部門及機構的職員講解處理不當的個案及《守則》的內容,並製作培訓短片予日常處理市民索取資料要求的職員參考,加深他們對《守則》精神及原則的了解。多個部門亦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按《守則》向投訴人提供符合所要求索取的現存有關資料,並檢視及加強有關應用《守則》的員工訓練。

  就公署指出有部門因受制於與第三方所訂立的協議而未能披露相關資料,部門會視乎實際情況考慮是否適宜修訂相關協議條款,例如地政總署已在其新租約內加入條文,容許政府無須徵求租戶的同意即可披露續約租金金額。公署亦指出個別局或部門沒有備存公眾要求索取的統計數據,政府已有明確指引要求各局或部門開立和收存足夠但不過量的檔案,以準確和全面地記錄政府的職能、政策、程序、決策和業務往來。政府會繼續提醒各局或部門須注意有關指引。
 
  政府一直對優化現行的公開資料制度持開放態度,並已落實公署在二○一四年提出的一些建議,包括加強推廣《守則》及向公眾發放更多資訊。至於訂立公開資料法的建議,公署知悉法律改革委員會(下稱法改會)公開資料小組委員會已於二○一八年十二月發表諮詢文件,進行三個月公眾諮詢。小組委員會正在審視經公眾諮詢收集所得的意見,其後會敲定改革建議。法改會在審閱小組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書擬本後,會發表最後報告書。政府會仔細研究法改會在最後報告書中提出有關如何改善目前公開資料制度的建議。

  主席,申訴專員亦關注政府能否有效監管外判工作或服務承辦商的表現。作為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政府完全認同部門有責任密切監察和督導承辦商和受資助機構的表現,向市民問責。就此,相關部門已採取措施更改採購安排,並加強履行監督職責,在處理有關外判公共服務的投訴時,亦會務求更客觀及全面地掌握有關投訴事項的實際情況,以更直接的方式,作出適切的跟進。再者,政府部門十分重視承辦商和受資助機構對員工的培訓及督導,會與他們分享經驗和指引,以確保其服務質素符合合約規定及市民的期望。

  主席,最後,我非常感謝申訴專員和她的專業團隊一直獨立、公平、公正地處理市民的投訴,為市民提供足可信賴的申訴渠道,大大加強了他們對公共行政的信心。就申訴專員提出的建議,我一直鼓勵同事以「合作夥伴」的角色,本着專業精神和謙卑聆聽、勇於承擔的態度,確保各項改善措施有效落實,合力提升香港公共行政的水平。

  多謝主席。



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