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懲教署生產的過濾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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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碧雲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本年二月一日表示,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前,懲教署有向某些非政府機構供應其生產的口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懲教署去年生產的口罩數量;當中供應給非政府機構的數量,並按非政府機構名稱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非政府機構須否就獲供應的口罩支付費用;若須,釐定收費的準則為何;若否,政府有否設立機制監察該等口罩的使用情況,以防止該等口罩被出售圖利或轉交非指明使用者;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懲教署生產的過濾口罩主要供應給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並由物流署分發給政府部門使用。就黃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二○一九年,懲教署平均每月生產約110萬個過濾口罩,主要供應給物流署。此外,亦有社福機構、學校等非政府組織向懲教署購買口罩,全年合共約12萬個,約佔整體產量不足百分之一。由於購買口罩的非政府機構詳情涉及第三者的資料,懲教署不便披露。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政府部門對過濾口罩需求急增,因此自二○二○年一月起,懲教署已停止承接物流署以外的訂單。此外,羅湖懲教所口罩工場亦逐步提升至24小時運作,並徵集超過1 200名休班及退休懲教人員,以志願形式參與口罩生產,令每月產量增至約250萬個口罩,當中約180萬個供應給物流署,其餘約70萬個交由相關部門(即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政府產業署、海事處及香港海關(就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分發給政府外判清潔工友。
 
(二)向非政府機構出售的口罩的定價以成本釐定,每個約一毫三仙。出售後的口罩,其處理由購買的非政府組織負責。



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