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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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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三月十七日)出席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會議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各位新聞界朋友,今天我想藉此機會談談數項事情。第一是政府推出的百分百信貸保證(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第二是疫情基金(「防疫抗疫基金」)內數個重要支援措施的進展;稍後有機會的話,我亦想談談香港電台的情況。

  我們希望稍後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審議並通過「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我們認為這計劃對不同企業有很大的幫助。計劃有數個特點,第一,「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作為最終放貸的一方,即借出的資金是由政府(提供擔保)再透過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所提供,而不是由銀行提供。這跟以往八成和九成信貸擔保產品有所不同,可把銀行承擔的風險減到最低,並由政府作出承擔。我們希望這方面能令計劃更加容易借出款項給有需要的企業。

  第二,此產品正正針對目前出現資金困難的企業,申請原則是,所有自二月起的單月營業額比去年(任何一個季度的)平均每月的營業額下跌了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企業,都是我們的對象,因此是向有需要和受困的企業借出貸款,貸款的利息和保費亦減到最低,既不收取擔保費,又把利息設在P-2.5厘,希望以低息的方式給予企業最大的幫助。

  第三,我們最近與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銀行公會的代表討論過,希望透過三方合力推動,令更多銀行聯同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一起推出這產品。我們希望今日立法會有關委員會(工商事務委員會)能通過審議,以及可以最快於今個星期獲得財務委員會撥款,並盡量在一個月後推行。換言之,此產品因應近期經濟困難的情況,希望幫助企業減輕負擔、增加它們的資金周轉,為不同行業提供協助。

  在上月底立法會通過「防疫抗疫基金」後,商經局轄下有幾項重要工作已如期實施。大家也知道旅遊業受到最大的衝擊,在二十多項「防疫抗疫基金」措施中,有兩項與旅遊業有直接關係。一項是對旅行社的現金資助(旅行代理商資助計劃),每間旅行社可獲八萬元資助,這計劃已於三月一日(應為二月二十一日)起開始接受登記,截至昨日為止,一千七百多家旅行社當中有一千五百多家,即接近九成的旅行社已經收到八萬元的資助。我相信這是一個「及時雨」。連同早前的現金奬勵計劃(旅行社鼓勵計劃)所撥出接近二千七百多萬元(的資助),這兩筆資助在相當程度上能暫時幫助到有困難的旅行社。至於賓館方面,在一千八百家賓館當中有五百多家已經收到(持牌賓館資助計劃的)五萬元或八萬元資助,希望在目前的困境中能減輕他們的負擔。

  另外在「防疫抗疫基金」中,我們亦特別開展了一些工作,這些工作並不是單單為應對目前的情況,而是為了在疫情好轉後重新啟動不同行業而進行的,當中包括為會展業提供十億二千萬元資金上的支援,我們為舉辦展覽的和參與會展活動的中小企推出資助計劃。昨天旅遊發展局亦(公布)在我們給予額外撥款後,推出四億元的(項目)為旅遊業界作準備。無論在會展業或旅遊業,雖然我們暫時仍未知道何時才能重新推出活動,但準備工作要立即展開,因為以會展業為例,許多下半年和明年年初的活動都要由現在開始籌劃,因此這筆資金是要為未來作準備。

  最後一項與商經局有關的工作當然是「本地口罩生產資助計劃」。自三月初我們開始接受申請後,大概有七十多家企業表示有興趣,並在網上遞交申請。現時有兩家企業基本上達到我們的五項要求,包括有廠房、物料、生產機器,(廠房)亦有機會提升到清潔廠房,以及達到每月五十萬(個口罩)的產量。我們會在本周再跟這兩家企業接觸,希望能達成初步協議,讓他們能開始生產。及後我亦見到為數十家以內的企業有興趣繼續參與這計劃,我們會繼續這方面的工作。

  第三方面,近期有很多人談及香港電台,我想藉此機會作幾點澄清。坊間對香港電台某些節目及其編採方針和立場等方面有很多意見,我想說明三個重點。第一,香港電台既是一個政府部門,亦是一個公共廣播機構;這兩個身分互相之間不能取代,兩者是並存的。作為一個政府部門,香港電台必須向(其政策局)商經局負責,包括在資源調配、人事管理、公務員守則,以及採購等事宜上。而香港電台作為一個政府部門,需要受審計、申訴、廉政等監察政府的機構所制約。這是香港電台作為政府部門必須要恪守的。與此同時,香港電台亦是一個公共廣播機構;作為公共廣播機構,香港電台享有編輯自主,同時受到《香港電台約章》的制約。雖然香港電台享有編輯自主,日常編採工作並不是由其政策局來介入處理,然而它必須按照《約章》,完全履行公共目的及使命,另亦必須按照《約章》向顧問委員會負責,以及接受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的制約。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電台約章》的第四段清楚列明,香港電台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須盡的義務,即讓市民認同公民身分及促進公民社會發展,有關方法包括透過準確而持平的方式處理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從而加強市民對社會、國家和世界的認同;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以及讓市民了解社會和國家,培養市民對國民身分的認同感。(以上是)《約章》第四段的整段(內容),不(能只)單用公正、持平就可以涵蓋,而是有其特定目標。廣播處長於三月十二日致港台員工的信中第二段亦清楚提到,就着《約章》第四段,港台必須時刻恪守整份《約章》,亦必須整體涵蓋剛才我所引述《約章》第四段的五項要求。我覺得提這一點是正面的,是廣播處長對香港電台同事以至對社會的正面回應,就是必須遵守整份《約章》。

  香港電台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必須接受《約章》內有關顧問委員會意見(的條文),亦須接受通訊局的監察。《約章》清楚列明,顧問委員會是由政府委任,具廣泛性且包括有不同界別人士參與。顧問委員會可以就港台的編輯方針,以至節目的標準和質素提供意見。廣播處長亦可以徵詢顧問委員會的意見,同時必須參考和聆聽委員會給予的意見;如果廣播處長不接受,必須作出解釋。顧問委員會並不是港台個別節目的顧問,而是按照《約章》下成立的。因此,按照《約章》,顧問委員會可以就港台的編輯方針,節目的標準和質素作出建議。我相信港台會繼續聆聽顧問委員會所提出的意見。

  第三方面的制約,按照《約章》,香港電台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和其他在《電訊條例》和《廣播條例》下獲發牌的廣播機構一樣,都要遵守通訊局相關的業務守則,接受投訴。一如以往,任何市民可以就港台或其他廣播機構的節目提出意見或投訴。一旦收到投訴,(通訊局)會按照業務守則認真處理。通訊局有責任及法定權力去處理這些投訴。(就處理)這些投訴的結果,並不是在乎有多少人欣賞或者不欣賞(有關節目)。這些投訴的結果大致上有兩個方向:若果投訴成立,被投訴一方,包括港台,必須提出更正,以至作出改善,或者接受通訊局所給予的提示;若投訴不成立,則可以還有關機構,例如港台,一個公道。這個既定的程序必須要做。坊間有人提出某些節目欣賞數字很高,恐怕並不能作為處理投訴的「對沖」,因為投訴必須按照通訊局本身既定的機制處理。縱然不同人士對港台不同節目有讚有彈,當遇到投訴時,我們必須秉公處理。這是我對港台的立場,希望藉此機會釋除坊間不同的疑慮。我樂意解答大家的問題。

記者:想就兩方面問問,就旅行社事宜,特首今早已宣布對所有國家發出紅色外遊警示,這意味着旅行社差不多要「食穀種」,因為已沒有團會出發,你會否擔心未來會出現旅行社倒閉潮?政府會如何幫助他們?業界之前提過希望可從旅遊業賠償基金內撥十六萬元支援他們,這點可以考慮嗎?第二方面,我想問問港台方面,剛才聽到你引述《約章》的第四段,你是否認為現時港台節目沒有遵守《約章》?作為局長,你認為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對港台的投訴是否合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們明白旅遊業目前正處於最困難的階段,因為不單是香港,全球各地亦盡量要求自己的國民及市民減少出外旅遊,因此無論是香港,以至全球的旅遊業都會處於「冰封」的階段。政府與旅遊業界一直保持密切聯絡,我們對業界的幫助自去年下半年已開始,在八月至十二月共四輪紓緩措施中,我們已為旅遊業下了工夫。正如我剛才提到,這包括早期的旅行社鼓勵計劃,以及在三百億元的「防疫抗疫基金」下特別為每間旅行社發放八萬元的資助,近九成的旅行社已開始收到款項。但未來仍會是一個艱難的局面,有人提議在旅遊業賠償基金內撥款(幫助旅行社),我記得我於去年下半年曾經就此向業界和政黨作出詳盡解釋,第一,旅遊業賠償基金就如其他賠償基金一樣,成立的目的是因應旅行社倒閉而賠償消費者,所以其成立的法定目的沒有方法讓它退款予業界,更遑論由誰負責退款,有誤解指基金是由旅行社投放資金而形成的儲備,這是有分別的,其實它純粹是一個賠償基金;與其在基金上作考慮,我不想大家被錯誤引導,在當中糾纏,因為這是現有法例下不容許,我相信今時今日如要修改法例,沒法處理業界現時面對的情況。反而自去年下半年至今,我們先後推出兩、三項不同計劃幫助旅遊業界,包括與遊客有關的,如早期的現金獎勵計劃(旅行社鼓勵計劃),發放了二千七百多萬元,涉及二十五萬多名旅客。我們於「防疫抗疫基金」(通過後)亦第一時間,即是兩個星期內,向每間旅行社發放八萬元資助。我們會與業界繼續討論有甚麼進一步的方法,可處理困難。

  就第二個問題,我剛才已清楚解釋,作為政策局,相信我不能判斷每一個對港台的投訴,因為根據剛才提及的機制,是有特定的機構處理投訴,亦有特定的安排處理港台的編採方針。第一,港台編採方針的最終負責人是廣播處長,他是港台的總編輯;第二,《約章》規定必須成立顧問委員會,讓不同界別人士透過顧問委員會,連同廣播處長處理包括方針、標準、節目質素等方面的事宜。若有人對個別節目有不滿或投訴,會由獨立、第三方的通訊局按照適用於所有廣播機構的方式處理。我相信這是最好的處理方法,亦令公眾對港台的工作有全面而持平的處理。

記者:有關口罩方面,現時有兩個廠商可能申請得到「本地口罩生產資助計劃」的資助,局方會否在兒童口罩較為缺乏的情況下,要求他們在五十萬個生產量中,把部分轉作生產兒童口罩?港台方面,早前港台工會表示,有顧問委員會成員曾在會議上談及,港台在招聘員工時要做背景審查,這是否超出了顧問委員會的界限呢?他們如此高調評論港台的節目,是否介入了港台的事務?另外,剛才局長提到「對沖」,是否已不用考慮民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口罩方面,第一,兒童口罩是大家十分關心的問題,因為一旦復課,家長和學校都十分關心。我知道教育局在這方面已聯同不同辦學團體和家長代表有深入的討論,亦有與不同辦學團體一起作廣泛採購,以至物色一些本地口罩生產的企業一起做這方面的工作,他們正作好準備和安排。與此同時,在政府的「本地口罩生產資助計劃」下,在全面展開生產後,或許有空間可做這方面的生產,但我們現時的做法是先確立有興趣和能符合條件的企業投入生產。我們在計劃內亦指明我們會資助多達二十條生產線,在展開計劃後,若有空間,我們樂意探討生產不同大小、符合不同用家的口罩等問題。整體上,我們會循數個方向去做,包括增加採購、物色本地生產,以及如何利用此計劃互補不足。

  就港台的情況而言,剛才我已清楚說明,香港電台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是要按照《約章》運作。《約章》列明顧問委員會的角色和功能,亦說明顧問委員會可向港台提供剛才我所提及在《約章》所列明的三方面的意見,包括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和質素。港台必須參考顧問委員會的意見,這方面是須按照《約章》運作。就其他各方面而言,社會對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當然有不同的意見和考慮,我覺得清楚界定剛才所提到的不同單位和角色,以及相互之間的功能,將有助整個社會更確切理解港台的角色和功能,同時方便大家以客觀持平的方式去處理任何對港台,不論是整體,以至個別節目的意見。

記者:美國傳統基金會最新公布的《經濟自由度指數》,香港今年是二十五年來首度排名下跌,未知局長對排名被調低有何看法?政府是否認為這跟反修例事件有關?政府將來有甚麼措施改善排名?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一直以來,香港在經濟自由度方面位居世界前列,美國傳統基金會在過去二十五年亦從未將香港放在第二位,相信這次他們作出調整是基於香港確實經歷了很困難的一年。我看過基金會的報告,一些基本、重要、維持香港作為全球上非常開放自由的(經濟體)的因素,大體上(香港)是能維持的。在經歷如此困難的一年後,我們希望在新的一年繼續努力,維持我們在這方面的地位。我亦可充滿信心地說,一些一直支持香港成為經濟自由度很高的地方的條件,不會因為過往經歷的困難而改變。所以,在政府而言,就整個經濟社會而言,我們都會繼續努力,希望能爭取維持香港在國際上這方面的地位。

記者:處理有關投訴港台個案的一方屬政府機構,怎樣可以確保過程是公平公正?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剛才我已經很清楚說明,節目的投訴都會按照通訊局的處理機制,獲得第三方以客觀、統一的標準處理。通訊局在處理這些投訴時,會以同一把尺量度包括港台在內的所有廣播機構。港台是自主接受,且在《約章》亦已清楚列明,須按照通訊局為規管兩條《條例》(《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下的持牌廣播機構的相關業務守則來處理這些投訴。我相信公眾均熟知這個投訴機制如何運作,若收到投訴後應以正式的渠道處理。我亦特別提出,其他數字或者其他的情況並不能作為投訴的「對沖」。這是大家都接受,亦一直行之有效的方式。
 
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