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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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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陳淑薇、陳清漢教授及鄔楓教授為法改會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二○年三月一日起開始。
 
  陳淑薇是資深新聞工作者,曾擔任香港商業電台新聞及公共事務總監,現為新聞教育基金執行委員會主席。陳淑薇擁有豐富的新聞工作經驗,將有助加強法改會與社會的聯繫。
 
  陳清漢教授是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曾出任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及參與新加坡的法律改革工作。鄔楓教授為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專門研究國際法,曾於多個司法管轄區執業和進行研究工作。法改會相信陳清漢教授和鄔楓教授的法律專業知識將有助法改會推行法律改革工作。
 
  另外,行政長官已再度委任羅德慧為法改會成員,其第二屆三年任期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起開始。
 
  身兼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衷心感謝卸任委員方敏生、Christopher Gane教授及林峰教授多年來對法改會的寶貴貢獻及意見。
 
  在上述最新任命後,法改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律政司司長(主席)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何耀明教授
梁鎮宇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羅德慧
吳麗莎
張舉能法官
譚允芝資深大律師
陳淑薇
陳清漢教授
鄔楓教授
 
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