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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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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委任周胡慕芳出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董事會成員,並再度委任史美倫和洪丕正出任該公司董事會成員,任期約兩年,由該公司於二○二○年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完結起生效,直至於二○二二年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完結為止。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公布上述委任時說:「政府委任合適人士出任港交所董事會成員可確保維護公眾利益。史美倫女士、洪丕正先生和周胡慕芳女士均在金融服務界、商界,以至公共服務方面具備豐富經驗,備受尊重。」
 
     「周胡慕芳女士是一位富有經驗的律師,在企業和風險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她在法律、金融服務和商界的往績和專業知識將有助加強港交所履行《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的公共職能的能力,並有助港交所的企業風險管理及推廣香港作為首選集資中心的策略。」
 
  港交所董事會成員包括不多於六名由財政司司長委任的董事、不多於六名由股東選出的董事和港交所集團行政總裁。
 
  其他由財政司司長委任的現任董事為馮婉眉、席伯倫和姚建華。
 
  陳茂波說:「我們相信所有董事將通力合作,進一步發展香港的集資和風險管理平台,維護大眾整體的最佳利益。」
 
  上述委任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作出。該條例連同港交所的組織章程,賦予財政司司長權力,在信納以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在適當時可委任不超過六人為港交所董事會成員。港交所董事會現時有五位由財政司司長委任的董事。
 
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