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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經局回應傳媒查詢有關港台《頭條新聞》節目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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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有關香港電台(港台)《頭條新聞》電視節目的投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今日(二月十八日)表示,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由二月十五日至今共收到二百多個涉及該節目的投訴,通訊辦正跟進處理。

  《香港電台約章》列明香港電台的編輯方針,必須準確持平。香港電台的整體節目製作和編採立場,都應全面貫徹體現《香港電台約章》訂明的公共目的。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已經敦促港台必須嚴格遵守《香港電台約章》,為市民提供公共廣播服務。廣播處長作為港台的總編輯,須為港台作最終編輯決定,並就港台節目監製所作的編輯決定負責。港台亦有製作人員守則指引節目製作,部門亦應全面恪守。

  就對港台節目的投訴,通訊辦會在完成跟進工作後向公眾交代。
 
2020年2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9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