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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回應租置計劃屋邨排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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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放:

  就傳媒查詢有關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的排污系統問題,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二月十三日)回應如下:

  在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中尚未出售的房委會轄下公屋租住單位內之固定裝置或設備(包括排污系統),均符合原來設計及當時有關法例要求。當租戶提出有意購買其租住單位時,可向房委會申報有關單位所需維修的項目,房委會委聘的物業服務公司工程人員會檢查單位的室內裝置,以跟進所需維修的項目。如發現單位內之固定裝置或設備損壞,物業服務公司會盡快安排維修承辦商進行維修工程,然後再經工程人員檢查及驗收。

  發言人説:「若發現單位內有擅自違規改動或改建情況包括排污系統,房委會會要求租戶先還原違規項目至單位的原本設計,才會接受其購買單位申請。」

  他強調,房委會亦會要求申請人在購買其租住單位時簽署聲明書,確認其單位並沒有違例改裝或改建。

  「換句話說,有關單位的設計、裝置及設備包括排污系統,在出售時均符合房委會的原來設計及當時有關法例要求。」
 
2020年2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