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呼籲僱主為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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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要求由內地扺港人士接受強制檢疫,政府呼籲僱主與跨境工作的僱員商討,作出適當的安排。

  ​由今日(二月八日)起,衞生署會向所有由內地抵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及其他地區旅客)發出檢疫令,有關人士必須強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檢疫14天。即使是從其他地方入境的人士,若他們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內地,抵港後亦必須進行強制檢疫。為確保內地與香港兩地的貨運不受影響,政府會豁免從事有關行業和工作而須來往兩地的人士。衞生署會要求《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下獲豁免人士於留港期間進行醫學監測。

  如果僱員染病,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或有關的僱傭合約,讓該僱員放取病假。如僱員被衞生主任要求或命令接受檢疫,衞生主任會為該僱員發出醫生證明書;政府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有關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容許僱員在家工作或讓他放取有薪假期,這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及保障所有僱員及社會大眾的健康。如就僱傭權益有疑問,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查詢熱線:2717 1771(此熱線由「1823」接聽)。



2020年2月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9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