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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試購外科口罩樣本符合《消費品安全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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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於一月二十七日起開始進行代號「守護者」的全港性大規模特別行動,全面巡查、試購及檢視於全港各區出售的外科口罩。截至昨日(二月五日)為止,海關已就外科口罩的零售點進行超過六千間次的巡查,試購超過五十個樣本,並已率先就當中的二十個樣本完成真菌菌落總數測試,全部均合符標準,暫時未有發現有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的情況出現。餘下樣本的安全測試仍在進行中,測試完成後會盡快公布結果。

  相關樣本是從全港各區的不同零售點,包括連鎖店鋪、藥房、藥行及日用品店試購所得,然後交予政府化驗所進行測試。該二十個已完成測試的樣本分別為十五個具包裝及五個散裝外科口罩產品。十五個具包裝樣本之中,最多為五十片裝,其餘分別為五片、十片及二十片等。

  截至今日(二月六日)為止,「守護者」行動已經進行了十一天。行動期間,海關人員於一月三十日在旺角一間藥房檢獲共六萬八千個懷疑附有虛假生產日期的外科口罩,現正就口罩的來源作出調查。案件仍正在調查中。

  「守護者」行動將會持續進行,海關會繼續巡查外科口罩零售點,並進行試購,以確保市面上出售的外科口罩均符合《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海關強調,如發現有任何涉嫌違法行為,會繼續馬上作更新公布。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或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重申一向極為重視公眾安全及消費者權益,如發現有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或《商品說明條例》規定的情況,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海關提醒商戶切勿售賣附有虛假產地說明、偽冒商標或不安全的消費品,市民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或《消費品安全條例》的活動。
 
2020年2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