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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須於指定前回覆選舉事務處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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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事務處今日(二月五日)呼籲已登記的選民,如收到該處發出的查訊信件,必須盡快在今年五月二日的法定限期或之前按信上的指示透過郵寄、傳真或電郵回覆,以保留他們的選民登記,確保他們可在今年第三季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及其後的公共選舉中投票。
 
  為提升選民登記冊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選舉事務處於今日起至四月期間按相關選舉法例陸續向約九萬名選民發出查訊信件,要求他們確認或更新其登記住址。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說:「所有查訊信件的信封上會蓋有『須立刻處理 與投票權攸關』的顯著提示,提醒選民該信件十分重要,須盡快拆閱和回覆。收到查訊信件的選民,須於五月二日或之前回覆,以確認或更新其登記住址。」
 
  「如選舉事務處在五月二日或之前仍未收到受查訊選民的有效回覆,有關選民的姓名將會被納入在今年六月一日或之前發表的『取消登記名單』內。被納入『取消登記名單』的選民須於今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法定限期前,提出申索或回覆選舉事務處另行向有關選民發出的提示信,並獲審裁官的批准,方可保留其選民資格,並納入在今年七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及在今年第三季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票。」
 
  上文所述的法定查訊程序,為選舉事務處在每個選民登記周期所採取一系列查核措施當中的重要部分,旨在提升選民登記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另外,作爲在每個選民登記周期所採取的另一恆常查核措施,選舉事務處於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經隨機抽樣向約七萬名選民發出了查核信,信上指明的回覆限期原本為今年一月三十一日。由於香港郵政的郵遞服務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於今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二日期間暫停,選舉事務處現延長該批查核信的回覆限期至今年二月十四日。選舉事務處表示,除以郵寄方式外,收到查核信的選民亦可透過電郵或傳真提交回覆。
 
  如選民對收到的信件有任何疑問,可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查詢。另外,有關選民登記查核措施的常見問題亦已上載至選舉事務處網站(www.reo.gov.hk)供公眾參閱。
 
2020年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