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呼籲僱主為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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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一月三十日)呼籲僱主為前線及有需要的員工提供外科口罩等個人防護裝備,以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

  就從湖北省抵港人士,衞生署要求如沒有任何徵狀,應戴上外科口罩,並繼續佩戴直至離開內地後14天,而且應盡量自我隔離14天。若出現發燒或其他病徵,應立即到就近醫院急症室求診,主動告訴醫生最近曾到訪湖北省。

  其他從內地回港的市民,返港14天內亦應盡量留在家中;如有需要外出,應佩戴外科口罩。僱主應體諒個別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工作安排;這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及保障所有僱員的健康。

  曾於過去14天到訪湖北省並於較早前已回港的香港居民或已入境的旅客,應致電衞生署熱線2125 1122,查詢健康建議。

  如僱員被衞生主任要求或命令接受醫學監察或檢疫,衞生主任會為該僱員發出寫有「須接受醫學監察」的醫生證明書,僱主需根據《僱傭條例》或有關的僱傭合約,讓該僱員放取病假。如就僱傭權益有疑問,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查詢熱線:2717 1771(此熱線由「1823」接聽)。



2020年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