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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二○二○年四月起實施環保商用車新認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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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公布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實施的環保商用車新認可標準,詳情如下:

1. 重型商用車(設計重量逾3.5公噸):
  i. 重型商用車(1(ii) 除外)的認可標準將維持於現時的「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C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三十」;
  ii. 設計重量不逾9公噸的巴士及設計重量逾3.5公噸的小型巴士的認可標準維持於現時的歐盟六期。

2. 輕型商用車(設計重量不逾3.5公噸):
  i. 輕型商用車(2(ii) 除外)的認可標準,直到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將維持於「歐盟六期b診斷系統歐盟6期1,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五十」,並由二○二○年九月一日起,收緊至「歐盟六期c診斷系統歐盟6期2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三十」;
  ii. 的士的認可標準將維持於現時的「歐盟六期c診斷系統歐盟6期2及排放的氮氧化物較歐盟六期排放上限至少低百分之八十」。

  環保署發言人說:「所有首次登記的輕型商用車今年九月一日起均須達至歐盟六期c診斷系統歐盟6 期2的法定排放標準,我們有需要收緊有關的環保商用車認可標準,確保首次登記稅稅務寬減只提供予排放表現優於法定廢氣排放要求的車輛。」

  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及保障公眾健康,政府自二○○八年四月一日起,對環保商用車的首次登記稅作寬減,以鼓勵車主選用排放性能比當時法定廢氣排放標準更佳的環保商用車。環保署每年按汽車科技發展情況、市場供應情況及當時法定的首次登記車輛廢氣排放標準檢討環保商用車的認可標準。

  現時,環保商用車可享有介乎百分之三十至完全豁免的首次登記稅寬減率,而各類別亦訂明每輛車輛的寬減上限。

  環保署會因應本地市場引入的新型號車輛定期更新環保商用車的列表。最新的環保商用車型號列表及收緊的認可標準已上載至環保署網頁:
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environment_friendly_commercial_vehicles.html
 
 
2020年1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