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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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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公布,基於實際考慮因素,立法會香港島地方選區及新界東地方選區兩個議席空缺的補選籌備工作預計需時超過六個月。由於《立法會條例》規定,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的補選,不得在立法會現屆任期結束前的四個月內舉行,故此,選管會未能就上述地方選區的兩個議席空缺安排補選。相關的議席空缺是就二○一八年三月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及新界東兩個地方選區的選舉呈請裁決結果而產生。
 
  選管會發言人說:「《立法會條例》第36(1)(a)條提到,選管會須在立法會秘書根據第35條宣布立法會議席出現空缺時,安排舉行一項補選,惟《立法會條例》第36(2)條亦同時列明,舉行立法會補選以填補議席空缺的期限為現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前的四個月,即今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剛過去的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遇上前所未有的挑戰,並在非常困難的環境下有序地完成。選管會汲取最近籌備區議會一般選舉的經驗,並認真審視實際安排,預計需時超過六個月為上述兩個議席空缺籌備補選。換言之,上述兩個立法會選區補選將無法於法定期限(即現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前的四個月)之前進行。」
 
  選管會發言人解釋,今年第三季將舉行大規模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已登記選民人數超過410萬,當中的籌備工作涉及龐大的人力、物力,選舉事務處正全力為換屆選舉作各方面的準備,並需要招募和培訓額外選舉人員,有關工作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另一方面,立法會香港島地方選區及新界東地方選區亦涉及超過170萬名合資格選民,倘若舉行兩個立法會選區的補選,籌備時間會與立法會換屆選舉重疊,選舉事務處現時的人手並不足以同時籌備兩個大規模的公共選舉。此外,選舉事務處仍在處理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的後續工作。
 
  選管會發言人補充,除人力資源外,在決定是否能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安排補選時,亦需同時考慮其他客觀因素,包括票站場地商借的情況、選舉物資的採購等。
 
  他指出:「特別是在現時社會狀況下籌備公共選舉,不論是在商借場地及應變計劃方面,選舉事務處都需要更多時間及資源作準備及安排。在多個實際因素的影響下,選舉事務處認為立法會補選未能在法定期限前進行。基於詳細的評估,選管會同意選舉事務處未能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在法例限期前為現屆立法會香港島地方選區及新界東地方選區的兩個議席空缺安排補選。因此,選管會決定不會就上述地方選區的兩個議席空缺安排補選。」
 
  發言人強調,選管會是一個獨立、公正和非政治性的組織,根據實際及客觀的因素按相關法例決定公共選舉事宜。
 
  選管會及選舉事務處會繼續全力為今年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作各方面的準備,並致力確保選舉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
 
2020年1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