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稅務(修訂)(船舶租賃稅務寬減)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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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七日)在憲報刊登《2020年稅務(修訂)(船舶租賃稅務寬減)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以提供利得稅寬減予合資格船舶出租商(稅率為0%)和合資格船舶租賃管理商(稅率一般為8.25%)。《條例草案》包括防止濫用條文,以維護稅務體制的健全性和遵行國際稅務規例。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船舶租賃是具發展潛力的高增值海運服務。香港海運服務業的增加價值中,船舶融資佔超過一半。法例修訂將提供稅務誘因,讓合資格的船舶出租商和船舶租賃管理商在港營運業務。這不但有助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船舶租賃中心的地位,而且由於船舶租賃利便業界擁有和營運船舶,因此亦有助壯大本港的船務業界和海運業群。」

  有見於船舶租賃業務增長帶來的商機、區內海運業的競爭環境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堅實基礎,政府於二○一八年《施政報告》宣布為船舶租賃業務推行稅務優惠的計劃。《條例草案》推行稅務措施,提高香港吸引船舶租賃活動的競爭力,這亦有助吸引相關的海運業機構來港落戶,從而鞏固香港的國際海運與金融中心地位。

  《條例草案》將於二月十二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



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